第63章 弒君殺父,千古聖君,明‘孝’宗朱佑樘!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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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再加上之前對官員貪汙的問題。”
“總之,這兩個,是及其限制文官與商人的,他們敢做,也是私底下做,被抓到了,是要砍頭的。”
“為了解除這個限制,這憲法自然要修改。”
“而修改的內容,自然而然的也是主要針對這幾條。”
“但唯一的問題就是,當初老朱是預料到這個情況了,所以針對大明律,就新增了一條‘一字不改,誰敢改,統統極刑處理’!”
“但這根本難不倒他們。”
“畢竟能在朝堂上混的風生水起,哪個還不是個天才?”
“於是乎,他們就表示,大明律已經跟不上時代了,需要制定新的律法,代替原本的律法。”
“其實在朱祁鎮與朱見深時期,這些人就提出過!”
“但朱祁鎮與朱見深手腕比較強硬,不改!祖宗之法,怎可改之?”
“沒辦法,他們就不了了之了。”
“但到了朱佑樘這裡,就不一樣了,本來就被軟禁,沒有權利,人又太軟,根本管不住。”
“於是乎,在弘治十三年的時候,內閣就以大明律過時了,不適合現在的時代等理由,做出了修改!”
“就是他們頒佈了《問刑條例》,修改了大明律中的279條!”
“主要方面是,放鬆了國家對商業的限制,開放市場,以前是隻有國家可以做的買賣,現在私人也可以做了!這一點,其實對經濟流通是有一定好處的,當然,對文官更有好處!”
“另一個方面,就是取消了貪汙死刑,而且還增加了一條,花錢就可以贖罪!”
“到了弘治十五年,《大明會典》真正面世,他們把針對官員所有苛刻的條款全部刪除!”
“這下,明朝的官員可謂是徹底解放了!”
“貪汙都沒有事,只需要花錢就能解決,可不就解放了嗎?完全沒有半點風險!”
“後世人對弘治時期的《大明會典》與《問刑條例》評價極高,稱其為寬仁之法。”
“實際上,寬仁個屁,貪汙花錢就能解決,對官員是寬了,可那些貪官貪墨百姓錢財的時候,可有考慮過百姓的死活?”
“總之,從弘治十一年,到弘治十七年太皇太后去世這段時間,朝廷可謂是烏煙瘴氣,簡直就是禍亂朝綱!”
“朱佑樘沒辦法,他能怎麼辦?只能聽之任之,他沒有權啊!他敢反對,太皇太后說一聲可以就行了,誰還聽你皇帝的?”
“直到太皇太后周氏,也就是朱見深他娘,朱佑樘他奶奶的,總算死了。”
“這娘們是真能活,足足活了七十五歲!”
“有時候就很奇怪,皇宮裡,皇后,太皇太后比比皆是,這個活六十,那個活七十,活八十的都有,結果皇帝各個短命。”
“總之,太皇太后死後,朱佑樘總算可以支稜起來了。”
“這一年,他才三十五。”
“他打算再次與內閣掰掰手腕,拿回屬於自己的權利。”
“他也不在乎什麼千古聖君的美名了,直到此時他才明白,皇帝該怎麼當!欲效仿他爺爺朱祁鎮重新奪權!”
“首先就是想要拿回軍權,把那些只知道貪汙腐敗的邊軍統統下獄。”
“這自然就得從查賬開始!”
“一旦查賬查的不對勁,該下獄的自然要下獄,他再提拔自己的心腹,這樣,軍權就能重新掌控了!”
“伴隨著查賬的逐漸深入,六月份出事了。”
“因為西北的虧空太大,根本補不上。”
“陝西的糧倉,被一把火燒了,上報朝廷,說燒燬了四萬九千多。”
“這簡直就是祖傳的手藝了,之前朱祁鎮查賬也是,查到哪,哪起火!”
“沒辦法,窟窿補不上,只能燒!”
“但朱佑樘還是要查,最後查清楚了,這起火災,就是因為貪汙腐敗,導致的人為縱火!”
“涉案人數很多,從上到下,從京城到地方,從文臣到武將,從太監到勳貴,一個都沒跑,全參與了!”
“這時候,正好,韃靼小王子扣邊,大同的指揮使戰死。”
“朱佑樘就正好借這個藉口,下令從京城選精兵三萬出征大同,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的控制西北。”
“但就這一舉動,內閣害怕了!”
“內閣控制軍隊這麼多年,爛賬實在是太多,往回查個二十年,他們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