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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無月,微風細雨。
橘子湖邊卜雲街,一間名為“廣聚”的大眾客棧,是秦恆一行人的落腳處。
“爹,明天真的要走?”
穿著紫色素衫的程菲芸,來到客棧二樓,推開廊道尾的那間房門,沒有往裡走,只是站在門口問道。
這間有桌案的客房是程明志死乞白賴向那位公子討來的,都說讀書人一身傲骨,“不食嗟來之食”,在他這,完全沒這回事。
程明志正在輕筆記錄近幾日的見聞,等到時間充裕,在匯總在自己煞費苦心編撰的《風雲錄》上。他將筆放在硯臺上,抬頭看著女兒,“我們與那位公子不是一路人,早點離開也好。”
程菲芸欲言又止。
“女兒,爹知道你在想什麼,無非覺得跟著那位公子,不必整日躲躲藏藏,提心吊膽,沒個安穩日子。可是女兒,你是真沒發現,還是在裝糊塗?那位公子明顯是要去做什麼,而且是生死難料那種。”
“爹不想那麼早死,爹要做的事情還沒做完,爹還沒見到你嫁人生子,爹不放心。”程明志看著女兒,輕聲道。
程菲芸雙目之中一抹黯然閃過,她低著腦袋,扯著左臂的袖子,嘀咕道:“我真能有喜歡的人嗎?能活到嫁人的那天嗎?”
程明志一怔,他何等耳力,“女兒,爹不去說那些豪言壯語,但只要爹活著,就會記得答應過你娘什麼。”
程菲芸清晰感覺到爹在提及孃親時,言語中的愧疚。她驀然間展顏一笑,腳步歡快地走進房內,來到桌案前,灑脫道:“爹,我來研墨,你和我說說接下來我們去哪兒。”
程明志心疼地看著女兒,笑意慈祥中夾雜著一絲愧疚。
女兒離開後,程明志再無半點下筆千言的心思,他走出客房,坐在門前的臺階上,望著靜謐無月的夜空,想起當年好在自己身側研墨、洗筆,好對自己笑的那個溫婉可人的女子。
如今,人已經不在了。當年說要寫出一部流傳千古的傳世名篇,讓她第一個寓目,現在卻是連小半部都沒能完成。
“先生明日就要走了,秦恆提前來送行。”
一個白衣年輕人走在廊道上,手中提著兩壺酒,眼神清澈,笑意溫暖。
程明志回神,轉頭看著來人,當看到其手中提著的酒時,眼神頓時一亮,他迅速起身,邊伸手邊笑意真誠道:“公子有心,程某受寵若驚。”
他咂吧一下嘴,“餞行酒都帶來了,我若不喝,豈不是讓公子難堪,……”
說著,他的手已經放在了酒壺之上,稍稍費了些力氣,將酒“拿”了過去。
秦恆呵呵一笑,道:“程先生曾為前朝撰史官,拍馬屁的功夫果然也到了‘化境’,我是拍馬難及。臉皮的厚度更是已經到了‘神竅’。”
程明志彷彿不明就裡,想把兩壺酒都提走的他,第二壺拽了半天愣是沒拽動,他只好作罷,轉身返回原處,坐在臺階上愜意小酌。
秦恆坐在他身旁不遠處,兩人都只是細細品嚐酒中滋味,無人言語。
過了許久,還是程明志忍不住先開口道:“公子此去,生死未卜?”
秦恆喝了口酒,點頭道:“對方要是撕破臉,就看他願意付出多大的代價,代價越大,我死的可能性就越大。”
“那公子還去?”程明志不解道。
秦恆又喝了口酒,神色依舊平靜道:“我有不得不去的理由。”
程明志悶頭喝了口酒,然後轉頭看著年輕人,說道:“公子,對不住啊,我老程有些忘恩負義了。”
秦恆有些苦笑不得道:“程先生莫不是以為,我對你父女二人有救命之恩?雨慧江上,你可是出了大力氣。而且要不是因為我,對方怎會出動如此多的化境高手,先生是因我而受險,這點,不能搞反了。”
“可公子始終救我父女二人兩命,這些年我在南闕東躲西藏,少有人持善意待之,這一路過來,我不敢說看透公子心性,但知心不壞。”程明志坦言道。
“沒有理由讓一個萍水相逢之人為我去送死,即使先生願意,我也不願。”秦恆話鋒一轉道:“先生就算不提出要走,我也會趕你走,不然你父女二人不是要賴著我白吃白喝?”
程明志老臉微紅,“公子,說人不揭短,這就有些不厚道了。”
二人相視,會心一笑。
秦恆抬手,舉了個碰杯的姿勢,程明志還以,二人手中壺輕輕磕碰,秦恆問道:“先生寫出的江湖將會是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