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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 一手交人。

我聽到外村男人說:“我女人生過兩個兒子, 保證能給你生個兒子。”

村裡的男人語帶嫌棄:“要不是我娶不到媳婦,我才懶得買你家的女人生兒子。不過說好了, 三年時間,生了兒子歸我, 三年內你不能來找她。”

外村男人賠笑:“雖然不好看也不是黃花閨女, 但是你放心, 能生!三年,三年一定能生!”

在他們交易的時候,女人一臉麻木地站在兩人中間,沒有說任何話,也沒有任何表情。

我彷彿看到了她脖子上無形的繩索,看到了她疲憊的身軀,在不同的家庭裡辛苦耕耘, 最後能得到的只有皮鞭。

村裡的男人牽著外村男人典當的妻子,回到村裡自己家中。

他們路過村口的小池塘,村裡男人還威脅女人:“如果你生了女兒, 我既要把她溺死在這裡。如果你連續三年都只能生女兒, 浪費我的錢財,我就把你也溺死在這裡。”

我看到, 女人空洞的雙眼看向池塘,眼神甚至有了一絲渴望……】

“這是典妻?”

南宋, 文人洪邁一下子就看出了這個交易到底是在做什麼。

因為宋朝的商品經濟發達,女子和女性的生育能力也變成了一樁買賣。

典妻,又叫租妻,一般是娶不上媳婦的男人出錢購買別人的妻子給自己生孩子。雙方會寫下契約,約定好時間,在這一段時間內,典妻原本的丈夫不得與她相見。

不止是典妻,宋代還有職業妾室,同樣是寫下契約約定好做多長時間的妾,甚至還有貧苦人家從小養女兒就是為了長大賣給有錢人做妾,還可以這家做幾年,那家做幾年。

在《水滸傳》中,魯智深吃酒時遇到哭泣的金家父女就是如此,金父當時哭訴的也不是因為金翠蓮被鄭屠逼迫做妾,而是逼迫之後不給錢。後來魯智深再遇時,金翠蓮已經成為了趙員外的妾。

洪邁在自己的《夷堅志》中寫窮人:“典質妻子,衣不蔽體,每日求乞得百錢,僅能菜粥度日。”

元朝時,曾經明令禁止: “受錢典妻妾者,禁。”

但卻有禁無止,明清晚期因為男女性別失衡,反而越發普及。

文人同情典妻的男子家中貧困,卻不知道,賣妻生子的男子等協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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