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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不去青樓、也不在這個吃人的院子裡嗎?

大明有什麼地方女孩不需要纏足?大明有什麼地方女孩能過得好?

大明連公主都短命,皇妃還需要殉葬,千金小姐要割肉侍親,民間女子要纏足還要繼續織布幹活,死後的女性還可能被賣了屍骨配冥婚、可能被當做旱災元兇挖出來打旱魃!

我改變不了大明,也救不了小女孩。】

“胡說八道!都是胡說!”朱元璋暴怒,“大明哪裡有這些亂七八糟的!”

皇子們、大臣們,齊齊沉默了。

太子朱標去世時,已經殉葬了大量宮女后妃,依照陛下的風格,自己離世時明顯也要帶走一大批后妃。

割肉侍親並不是大明開始,從唐末就有少數例子,宋朝時期變得普遍,想必大明“繼承”下來也不奇怪。

纏足也是始自宋朝,元明都“繼承傳統”,洪武年間纏足女已經非常普遍,此時的命婦都要纏足,反而是不纏足的馬皇后顯得“格格不入”。

還有冥婚,那就更早就開始有,每逢亂世,甚至有人發“死人財”,專門挖屍骨賣去給人配冥婚。

至於這打旱魃,還真是明朝“特產”。

正統年間的人士比較懂。

山東大理寺右丞張驥正在給朝廷上書,介紹北方很普遍的“打旱魃”。

打旱魃分為兩種。

一種是澆旱母——某位孕婦被指認為“旱母”,就要慘遭冷水澆,哪怕她剛剛生產完,新生兒也會一起被指認是“旱魃”。還有一種是挖墳,墳墓裡的屍骨如果沒有完全腐爛,就是“旱魃”。

張驥認為此乃惡習,建議朝廷下令整改,事實上朝廷也有下令,但是沒有用。

明代不少文人都有記錄,也有上書勸諫朝廷干預,但是到了地方很難改變。

而且究其根源,真正的原因是對女性的壓迫,自上而下對女性的打壓,讓明朝擁有各個封建朝代以來最嚴重的男女性別差,也註定這個惡習一直會持續到明朝滅亡。

【小女孩問我:“姐姐,男人們為什麼喜歡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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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鬼,不是男鬼,這個問題我也無法回答。

小女孩又問我:“姐姐,男人喜歡小腳為什麼不把自己變成小腳,非要讓別人變呢?”

這個問題很好,我覺得很有道理。

晉人喜歡名士風流,就自己嗑寒食散,自己裸/奔;

唐人喜歡將軍肚,就自己吃的大肚滾滾,強壯雄厚;

宋人喜歡弱質書生,就敷粉戴花,膚白貌美,精緻風流。

既然如此,明人為什麼喜歡小腳就要為難女孩子?自己纏足不好嗎?

我覺得,可能是他們還沒有弄清楚自己的喜好,需要別人幫忙點醒。

作為一個熱心助人的女鬼,我決定親自去幫助他們發掘真愛。】

喜好小腳在大明的男人中,受眾非常普遍。

而剛經歷過殭屍的恐嚇,這群男人集體被嚇到了:“這女鬼又要做什麼!”

你不要過來啊!

宋人對天幕的解說非常不滿:“什麼弱質書生,我們書生也是文士風流,能吟詩作對,也懂兵書醫書,哪裡弱了!”

唐人對其他幾個朝代表示平等的嫌棄:“什麼名士風流,各個是病秧子。宋朝男人竟然只顧著敷粉戴花,難怪不能打。還有喜歡小腳的明人,這什麼毛病,都纏小腳去了怎麼騎馬怎麼幹活?明朝不會跟宋朝一樣弱的總在捱打吧?”

晉人覺得受到了汙辱:“誰說我們服用了寒食散就一定要裸/奔的,都怪那劉伶敗壞我們名聲!”

明人也憤憤不平:“唐人喜歡豐滿,貴婦閨秀不也是把自己吃得圓潤白胖,還用臂釧把自己胳膊上勒出肉感來!宋人喜歡柔弱淑女,不也是把公主千金都養的很文弱,宋女也纏足!憑什麼只說我們大明的男人!”

每個朝代的男人都很有話說。

事關自己名聲,大家吵吵鬧鬧,各自辯論出了各朝的“特色”。

【江南這一片,最出名的熱愛小腳的人士,屬於當地知府。

甚至不需要我去特意打聽,只看看知府籌辦賽足會的熱情、和每年都在賽足會上挑選美妾的積極,還頻頻寫詩甚至寫書讚美小腳,我就知道知府大人對小腳多麼狂熱。

所以,我首先選擇去了知府大人的府上,去幫助知府大人瞭解自己真正的熱愛。

但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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