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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的股東們商討了一番,達成共識後,讓水手搬了五百石到船上,又去寨子裡搜了一些生活工具搬了回來。
做完這些事已經傍晚了,第一艦隊找了個無人島停泊一晚,多安排了幾組人輪流守夜。海盜們仍然捆在甲板上,只扔了些帆布讓他們裹一下。
第二天,第一艦隊又航向東北,回到枸杞島上,把海盜們扔了下來,又把那五百石糧食和生活工具留給他們。
之前股東們進行了商議,決定讓這六十七名海盜做枸杞島的第一批開拓者,也就是把他們扔在這裡自生自滅,能開拓出一片村鎮最好,死光了也無所謂。
“根據《東海基本法》第十三條和二十七條,你們犯有對東海商社的戰爭罪、搶劫罪。當然,你們是搶劫未遂,夠不上死刑,所以現在宣判,你們被流放了!加油,在這好好幹,我們明年這個時候來看你們。如果能開墾出五百畝地,就送你們回家。”
韓松對岸上的海盜們說了一通,就帶第一艦隊在海盜們哀求和憤怒的眼神中走人了。至於後來海盜們會玩成大逃殺還是神秘島,就看他們自己了。
出海後沒多久,韓松把兩艘船靠近,把水手們召集起來,開始分配此次的戰利品。
“商業的歸商業,戰鬥的歸戰鬥,這次是戰鬥收益,所以不按之前的腳數來分——但也不會讓兄弟們吃虧!
首先,五成的戰利品歸商社所有,沒有商社就沒有我們的現在,所以大頭必須歸公!其次,我再拿出兩成來,由所有人平分,只要參加過戰鬥,人人有份!最後這三成,便是按表現分配,越勇猛,越能幹,拿的就越多!”
這一原則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然後就開始正式分配。需要變現的商品都划進了商社的那一半里,剩下差不多三千貫的貴金屬可以分配。
韓松先拿出一千二百貫銅錢,平分給第一艦隊46名成員,每個水手都分到了沉甸甸的二十多串銅錢,喜笑顏開——確實夠沉,都有一個人重了,因此這些錢最後還是先暫存在船裡,等回家了再分到手上。
之後是論功行賞,不過這次海戰沒有太大驚險,也沒傷亡,所以功勞不太好分配。經過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指揮此次的功勞最大,然後是炮組,尤其是艏部的土豆1,居功甚偉。最後,韓松自己就拿了差不多二百貫,鄭林和他的炮組也收穫不小,剩下的水手或多或少都拿到了豐厚的獎勵。
對於這些前不久大多數還是普通農民或者漁民的水手來說,這可是一輩子都沒見過的大錢,他們笑得嘴都咧了,這時候才覺得給東海人賣命真是值啊。
股東們也在感嘆,岸上老魏辛辛苦苦賣那點家當才賺個幾千貫,自己一出手就搶了個差不多的,果然還是搶劫來錢快啊。
之後順風順水返回望海鎮,入港的時候有市舶司的官員過來檢查,不過因為起點號之前交稅的時候拿了憑證,可以自由停泊三個月,所以不需要再次交稅。當然,東海人還是例行給了稅務官賄賂,畢竟船上多了不少從劉家寨搜來的貨物,真要搜查的話會有點麻煩。其實明州市舶司對海上你搶我奪的事知道的一清二楚,但只要不在眼皮子底下打劫,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到了望海鎮,他們先找了幾個箱子過來,把財物和貨物運到租住的小院交給留守人員保管,又跟他們好好吹噓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