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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安集團的影視公司本來就有姜紅的股份,讓她放心好了。
安喬早知道有這個影視公司,一直以為是專門為來餐廳舉辦婚禮的新人們拍微電影之類業務的,沒想到居然不是冒牌的。
可用明星代言總要有個協議吧,這樣做心裡還是沒底,安喬向苗小花了解影視公司的事,苗小花確實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只知道當初紅思維成立的時候李思危投過資,那還是李思危有錢的時候。
公司辦公用的是李思危的房,但苗小花從沒見姜紅來過,也沒聽說這個公司給李思危帶回過什麼效益。
“我李思危這個敗家子是哪兒熱鬧往哪兒湊,學人家投資影視業,用心不良想勾搭幾個明星吧?估計他是被人家姜紅利用了,見沒見過面還不知道呢,這個蠢貨!”劉之玉又來了。
苗小花雖然不認識姜紅,但她和萬琳琳熟啊,不過李思危那邊沒安頓,她也不能輕易把這事兒說出來,安喬的擔心是多餘的,肯定不會有事。
“放心吧安姐,既然李總和姜紅有這層關係,就算出了事兒也不要緊,他們那邊肯定會想辦法溝通的,至少不會把官司打到fa
玉an去。”
“安經理你看!”那個設計師把圖片放大了遞給安喬,廣告頁的左下角赫然豎寫著幾個黑體小字:麗安品牌形象代言人姜紅
另一張圖片格式完全一樣,形象代言人萬琳琳。
這問題就大了,這可不是盜圖p一下的事兒了,找孫家洋不行,還得找他們團伙的頭子。
安喬又撥通了李思危的電話。
“看把你嚇的,我敢這麼做你有啥可怕的,放心吧,不會出事兒的,你又不嫁給我,出了事兒滅九族也滅不到你。”
見安喬不放心,李思危又來了一句:“這個紅思維公司成立好幾年了,我投了好幾千萬,到現在一分錢也不給我,我還不能拿她兩顆腦袋來用用?”
天哪,這就是李思危的邏輯?這是用兩顆腦袋的事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