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三千萬稅銀被盜,水太深了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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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上口道: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夫承天景命……”
“為大端億兆生民計,特此發行一物,名為國債,期限為兩年,利息三厘。總金額為兩千萬,允許國債作為貨幣在民間自由買賣。”
國債?
聞言,在場眾人有些吃驚。
還真是第一次聽說這玩意,能行嗎?
這年頭,朝廷跟地方借錢,向來都是有借無還,難道民間真相信朝廷這次的信譽?
不想聖旨後面還有一句:
“國債作為私人資產,神聖不可侵犯,哪怕被抄家罰沒財產,依舊不可沒收,作為個人私產,任何官府不可強取豪奪!”
“兩年後,朝廷將強制回購國債,所得款項,將如數記錄在案,凡是中間有貪墨者,立斬不赦!”
這東西剛投入市場,就遭到了瘋搶!
因為國債擁有著免死金牌的性質,哪怕作奸犯科,朝廷也不能對國債做出任何懲罰。
這不就是妥妥的保值資產嗎?
尤其是洛陽、長安的各大世家,爭搶著從市面上購買國債,將大筆財產轉移為國債,就不怕這兩年又被朝廷盯上,大肆盤剝了!
一時間,只有三厘的國債,在二級市場居然被炒到了三四倍的價格,有人不惜賠本也要買上一買!
兩千萬白銀沒一會功夫就湊夠了。
林明又下旨,將織造局、木棉司、鹽鐵司等官方商業部門,轉為官督商辦,允許私人資本入股,參與經營,自負盈虧,每年根據業績參與分紅,朝廷完全不插手。
這就大大激發了民間的參與性,原本死氣沉沉的織造局等部門,馬上就扭轉了虧損,給朝廷賬面增加了不少錢。
朝廷的財政危機,暫時轉危為安。
而林明,還在時刻關注著,女帝在江南的活動。
按照時間計算,對方也該解決那邊的爛攤子,返回洛陽了吧?卻遲遲未歸。
這讓林明不禁擔心起來。
他承認葉清歡很強,但假如,他是說假如……
好了,不用假如了。
二聖二年十月。
江南傳來噩耗,女帝病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