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如果我不是原來的程珊珊,你還會愛我嗎?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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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說倘若程珊珊沒有離婚,就應該是丈夫管這事。
可眼下她離婚了,沒人管沒人問,她這個當媽媽的,自然不可能袖手旁觀。
她說的坦坦蕩蕩,一點心虛都沒有,只看表情就很有說服力。
這分明就是一個愛女兒的好母親。
程珊珊和白君越都需要錄口供,他們都只是將事情給客觀地敘述了一遍,加上姚新月他們這邊的口供,基本上已經能大致還原事情真相了。
精神病院的那些醫生,他們所有的流程也都符合規定,對待精神病人自然跟對待正常人不一樣,控制不住病人的時候,使用鎮靜劑都是正常操作。
程珊珊諮詢了上次幫她打官司的律師,律師很遺憾地告訴她:“如果堅決要告,姚新月也不會受到很重的懲罰,畢竟法律制裁的是犯罪的事實,但不能制裁犯罪的動機。”
“如果這樣的話,那世界豈不是要亂了套了?張三看李四不順眼,就可以把李四給送進去?”
“當然不是,必須是監護人才可以。”
“可我是個成年人,哪裡還有監護人?”
“正常情況是沒有,但是非正常情況就有,比如精神病患者,就需要法定監護人。”
程珊珊心裡涼了涼,之前在永安街遇到姚新月的時候,她就想發瘋,想把姚新月燉的湯給潑她臉上,她有賊心沒賊膽,就怕姚新月會來這一手。
還真是怕什麼有什麼,她果然是想到了這個陰損的法子。
這不就是欺負她現在是個孤女嗎?
就算她們沒有血緣關係,可在法律層面上來說,她們的母女關係還是存在的。
所以這個虧她只能吃了嗎?
不甘心,真的很不甘心,早知道會這樣,還不如一開始就讓自己爽一爽,直接把湯砸她臉上,使勁發瘋。
可現在不行了,她必須要顧著自己的肚子才行。
對付姚新月這樣的人一味的退讓沒用,那她是不是也應該學著江苗的樣子,戰意滿滿,回去爭搶她最在意的程氏?
不能讓自己落入被動的狀態,必須要讓她知道她自己養了一個什麼玩意兒。
等到生了寶寶之後再說,眼下必須要先保護寶寶要緊。
程珊珊想到這裡,激動的情緒終於平靜了下來,大腦一冷靜,如何解決事情也就有了思路。
“那你的建議呢?”
“利益最大化。”律師建議。
律師的建議很中肯,他就是想要為程珊珊爭取利益最大化,與其費時費力地去告狀,倒不如要一筆錢。
程珊珊稍微思索了一下,卻拒絕了他的提議。
雖然這個官司的結果可能不會如她的意,但至少能表明她的態度。
她決定哪怕是得不到任何好處也要告,拒絕和解。
律師見她已經拿了主意,也不再勸她,表示自己一定會竭盡全力為她爭取到能爭取的利益。
程珊珊有些無語,果然是律師,說話都滴水不漏。
說了跟沒說一樣,像極了職場老狐狸說“理論上是這樣”的這類話。
儘管他們已經商量好了對策,但是法院要等到放假結束才受理業務,受理的過程有可能是三天,也有可能是五天,最多不超過七天,但是受理跟開庭還是兩碼事,大概在受理之後還需要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才會開庭。
在此之前,程珊珊也沒什麼事做,她也嚴格遵守律師的建議,讓她不要在網路上放有關這次案件的訊息,不要搞網路輿論這一套。
程珊珊表示瞭解,並且笑著說:“網路輿論基本上都是透過正常手段無法解決問題,做最後的孤注一擲而已。”
律師見她聽勸,也放心了下來。
網路輿論是一把雙刃劍,就像程珊珊說的一樣,對於平民百姓來說,網路輿論都是透過正當手段沒有辦法伸張正義了才會孤注一擲,選擇透過網路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但是對於特殊人群來說,他們做一些事情之前,就會先在網路上打輿論戰,然後再名正言順地發出一些決策,儘管大家心裡都不滿意,但是網路上確實一片祥和,像是在順應民意一樣。
程珊珊不覺得自己是特殊人,她只是一個平民百姓,所以就按照正常流程來。
最壞的結果不過是各打五十大板,最讓她頭疼的是以後的事。
姚新月這一次沒有得逞,誰敢保證她沒有下一次?
一旦她簽字把人給送了進去,再想讓她簽字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