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人要先學會愛自己,才有能力去愛別人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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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想到自己的命是一個叔叔用他的命換來的,她就不敢死,真的不敢死。
弟弟也許是因為比她小,不記得這件事,因此對這件事毫無心理負擔。
媽媽將全部的過錯都歸到她的身上,認為她沒有好好帶弟弟,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悲劇。
可是她的媽媽呀,怎麼就忘了呢?
只要弟弟一哭,她就會捱打。
無數次捱打的經驗告訴她,不要讓弟弟哭。
所以弟弟哭著要去玩水,她就跟著去了。
她的媽媽有沒有想過,她也才比弟弟大了不到十二個月而已。
甚至弟弟掉在水裡,她什麼都來不及想就先跳下去救人。
她害怕弟弟哭呀,一哭她就要捱打。
她甚至沒想過自己根本就不會游泳。
她跳下去之後才想起自己不會游泳,卻還是抓住弟弟的手,想將他往岸邊推。
可是她的弟弟卻努力地踩著她往上爬,企圖呼吸更多的新鮮空氣。
就這樣,他們撲騰著離岸邊越來越遠。
弟弟被救上來的時候依舊活蹦亂跳的,而她被救上來的時候已經沒了呼吸。
要不是剛好有人會急救,她大概會死的吧?
無數個夜裡,她都會想,如果她就死在那個夏天,是不是就再也不會被媽媽責怪了?
她也在想,她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媽媽滿意?
現在她明白了,她的存在就是一個錯誤。
儘管她不會擠壓弟弟的生存空間,不會搶奪屬於弟弟的資源,可是家裡的人還是將她當成瘟神。
這麼多年,害人精是她脫不掉的枷鎖。
對一般人來說,害人精不痛不癢,可她因為那個好心人的緣故,對害人精這個詞格外敏感。
所以她在家裡卑躬屈膝,誰也不敢得罪,就是弟弟養的小黑狗在家裡的地位都比她高。
她儘量少說話,多幹活。
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別的小孩都還需要家長接送,她已經需要煮飯了。
那時候都在鄉下,煮飯是需要燒大鐵鍋的,弄不好就會煮糊的那種,可她上小學一年級就能掌握煮飯的技巧了。
三年級不僅要煮飯,還要洗衣服掃地,還需要給家裡的豬去割豬草。
她最喜歡割豬草,去山裡割完了豬草就可以躺在山坡上看書寫作業了。
為了早些擺脫家裡,她學習更加努力,成績也非常優秀。
上初中需要住校,爸爸媽媽都很不高興,他們覺得女孩子不需要讀那麼多書,讀再多的書也沒用,將來嫁到別人家去,還不是生孩子做家務?
所以多少認識幾個字就行了,不需要讀很多書。
所以他們不同意讓她去鎮上讀書,說是她去讀書了,家裡的活就沒人幹了。
她不甘心啊,直接去找了大隊長,大隊長把他們給狠狠批評了一頓,說現在是國家強制的九年制義務教育,要是不讓丫頭去讀書,國家要罰款。
這才讓她順利上了初中,上了初中就是她離家的第一步,因為這樣她就不用再幹家裡那些繁重的家務活了。
可是爸媽不給她生活費,她不得已才求得飯堂裡的人允許她在飯堂裡幫忙,不需要報酬,只需要給她吃一頓飯。
飯堂的老闆知道了她家裡的情況,就允許她留在飯堂裡幫忙打雜,不僅給她飯吃,一個月還能給她一些零花錢。
她以優異的成績考上高中,這回是需要家裡出學費的,爸媽更加不樂意了。
學校也來做思想工作,他們就是不鬆口。
媽媽甚至還 讓學校免費,學校為了爭取到這個優秀的學生答應減免學費,可是他們卻進一步要求學校提供食宿,最後讓學校一個月給他們發五百塊錢。
方芳差點就絕望了,萬幸她哄著爸媽說她上高中以後能考大學,考上大學以後出來工作就能掙很多錢,到時候她就可以在大城市裡給他們買大房子,讓他們成為城裡人。
家裡人被她畫的這個大餅給砸暈了,最終同意她去上學了。
接觸到鋼琴,也是她在高中時的機遇。
那一年她在藝術培訓學校打暑假工,偶爾聽到鋼琴老師給孩子們上課,一點一點地記下來的。
鋼琴是需要練的,所以她自己撿了一個紙箱,將紙箱裁剪開,用膠帶給粘在一起,一比一的比例畫上鋼琴的琴鍵,偷偷地練指法。
有一次,她偷偷地在紙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