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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以充當府兵為恥。
當下邊軍的主要來源,是李隆基三年前的那道詔書。
令諸鎮節度使按照防務需要,制定兵員定額,在諸色徵行人(指原有各種鎮兵)和客戶中召募自願長住鎮戍的健兒,每歲加於常例,給田地屋宅,務加優恤,使得存濟。
這就是募兵了。
募兵的招募原則是戶殷丁多,人材驍勇,裝備由州縣負責,不足則自備和親鄰資助,口糧由朝廷供給,服役期間免除本身租庸調和雜徭。
條件聽起來很不錯,但是王忠嗣很清楚,上面說一套,下面辦一套,“不足則自備和親鄰資助”,有這一條,你還指望州縣官員真會給你提供裝備嗎?
說穿了,該給邊卒健兒的錢,沒有落到實處。
沒有錢,誰給你賣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