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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甫的支援。
常平倉這玩意,其實早就變質了,反向操作,低買高賣並不稀罕。
李隆基也不是一次兩次侵吞國財。
早在開元十二年,李隆基頒發《置勸農使詔,任命宇文融為“勾當租庸地稅使”,在全國開展統計逃戶、統計土地的大巡查,這一次,一共查到了八十萬的新戶。
按律,新戶免五年賦稅,但需立即繳納一千五百錢。
當年一共收繳上來十二億錢,摺合一百二十萬貫,全部進了李隆基的中藏庫。
將國家的財稅,放進了李隆基自己的腰包。
正是在李隆基逐漸膨脹的貪慾之下,大唐開國以來,聚斂集團集大成者李林甫,登上歷史舞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