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羅大翔的評價!林默是鬼才!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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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楚楚可憐,你忍不住把她強姦了,你能說她是誘惑你去強姦的嗎?
你說能這位美女犯了什麼罪?
誣告陷害罪?我們來看,誣告陷害罪的前提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
那麼,男人強姦了美女是捏造犯罪事實嗎?
不是!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情。
那你能說美女構成了誣告陷害罪?
這這不存扯淡嘛!”
說完,羅大翔還無奈攤了攤手,引來觀眾們的一頓笑聲。
“同理,你剛好有兩千塊錢被校霸搶了,難道對方搶劫兩千元不是犯罪事實?”
“所以,誣告陷害罪完全不存在嘛。”
,!
這下子,羅大翔的影片一出,那熱度就更爆了。
全國各地被霸凌者們都露出了飽含希望的眼神,開始著手準備反擊了!
一股熱烈的反霸凌熱潮在暗中發動了。
林默回答完這個問題後,就開始繼續連線其他人,回答一下其他的法律諮詢。
賺一點系統的諮詢費用。
出了名有一個好處,就是諮詢的人不只是諮詢法律問題了,上來就要委託自己打官司。
這倒讓林默犯難了。
這些官司不是什麼狗狗被人毒死了,網上被人辱罵這些雞皮蒜毛的事情。
要不就是被人打了一拳沒有輕傷,卻想讓對方賠償一臺車這種離譜的官司。
不說能不能贏吧,律師委託費也不高,也沒辦法引起當事人巨大的情緒波動。
沒辦法塑造正面形象,也不能提高自己的律師的名氣和招牌。
“案子檔案好像有點多啊,是不是該招個律師助理了?”
林默想了想,確實應該招一個了律師助理了,還得招一個會武術的,兼職保鏢的那種。
費用不是問題!
回想起在法院,黃軒要殺自己的樣子,林默心有餘悸。
要是他像上一世那樣,把自己弄死了,自己找誰說理去!
必須要招一個強力律師助理。
想著,林默就開始擬定招聘公告了。
很快就擬定好了,然後在自己的主頁釋出了出去。
而就在這時候,直播間發生了情況!
一個id名為“國服第一瞎子”的網友:連著給林默刷了十個超級火箭!
直接衝上了 榜一大哥的位置。
很成功的吸引到了林默的注意。
林默還點進他的主頁去看了 一下,還是個百萬粉絲的網紅博主。
玩lol,主玩英雄盲僧。
因為其飄逸的操作,吸引了一大批的粉絲。
而就在這時候,“國服第一瞎子”在評論區大喊道:“林大律師!連麥!和我連麥啊!我求你救救我!”
幾個感嘆號顯示出了他的焦急。
:()律師:霸凌者無罪?我送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