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死不認賬的鄭東!律師普法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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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最後,你也只是掉粉,路人緣變差一點……”
李志其實並不想管鄭東的,現在網路的風向他完全明白,鄭東已經被罵爛了!
可是和鄭東認識了那麼多年,還是他們公司的簽約歌手,他還是給出了建議。
目前,他只希望因為鄭東這件事,不要牽連公司太多,雖然公司已經有一位藝人——項博被鄭東拖下水了。
……
林穎兒發文半個小時之後,鄭東回應。
【對於無證據的指控,和網路上針對我的謠言,我本人始終保留向散播謠言者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請廣大網友勿發表不實言論。】
非常標準的格式,娛樂圈藝人應對輿論的標準回覆。
微博發出半分鐘後,鄭東手忙腳亂的把微博評論區關閉了!
網友太瘋狂了,只半分鐘怎麼就有那麼多人罵他?
鄭東知道,即使這個事情網路熱度過去,他基本上也廢了……
目前只希望,事情可以到此結束。
……看到鄭東如此厚顏無恥的嘴臉,廣大網友的憤怒情緒一浪高過一浪!
一些普法賬號,專業律師被廣大網友瘋狂@。
擁有千萬粉絲基數的律師羅江用一段影片回應網友。
【今天出了一個大新聞,被不少網友@,為此我錄了這則影片回應。
拋開事件原型是公眾人物這點看,這是一則典型的,女性遭遇性騷擾,卻沒有證據的案例!
廣大網友們,認為鄭某應該得到法律上的懲處,付出相應的代價。
這個案件的最大難點,就是證據的收集。
受害人的證人——郭某,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該案件的當事人,他的證詞無法支撐起這起案件。
反觀,鄭某也有證人,我在網路上看到另外一個版本:郭某,是不滿意節目評委鄭某在演出時對他的評價,在後臺打了鄭某。
目前在我看來,證據是不足的!除非還有其他證據,比如說:錄音、錄影,才能完善這個案件。
所以,我們很難在這起案件上追究鄭某的法律責任。
影片後面,我再說一下,這起案件的另一個難點。
性騷擾未遂,在我國的量刑標準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姦未遂,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究竟鄭某是性騷擾未遂?還是強姦未遂?這一點也很難說清楚。
所以,希望廣大女性可以保護好自己,必要情況下可以學一下散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