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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手……咬出了血,我嚇壞了,就跑出來了。”美千子哽咽得更厲害了,“我已經認命好好在演了,但我不想讓別人看我的身體,也不想為藝術獻身……那根本也不是為藝術獻身,她就是騙我,就是那樣好出名,她以為我不懂……她一直在騙我!”
千原凜人一時聽呆了,沒想到堅持追問,問出了這樣的事,這……這該怎麼說呢?
站在一個創作者的立場上,劇本怎麼寫的,導演怎麼指導的,哪怕就是難堪難為情,演員該怎麼演就必須怎麼演,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哪怕是他,如果有必要,比如劇情有要求,該有合情合理的吻戲,他也會寫吻戲,也會指揮演員去演,演員要是不肯演,他能把演員的頭削下來你來當演員,特別是女演員,就該有這種心理準備,你不幹有的是人幹,有點敬業精神沒有?
那麼多演員該脫就脫,該親就親,換你就不行了?你接戲前沒想好嗎?
換成一般演員,發生這種情況,公理公道地說,確實不對,罵得沒毛病,但美千子這情況就特殊了,她不想演戲,戲也不是她接的,她真是比一般演員更加工具人。
她自尊心很強的,讓她演那種戲,果露脊背、小胳膊小腿,估計她承受不住,感覺深受侮辱,而咬了南部良子,這事當然不對,女兒把媽媽咬傷了,這是大不孝,只要有點良知的人都不可能幹出這種事,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不該咬,但你說全錯在她,這好像也不太對……
那這事是誰不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