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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姆斯一向敬重米爾頓,忠心耿耿,聽亞瑟亂潑髒水,甚至牽連阿曼達,不由得震怒。
“米爾頓是亞瑟和梅林用魔法殺死的,我到現場仔細勘察過,那些馬蹄印跡看起來雜亂,實際上只是兩匹馬來回奔跑造成。如果撒克遜人伏擊米爾頓,雙方交戰,應該留下幾十匹馬的痕跡。”
梅林雖然神通廣大,但對於馬的認識遠不如原始時代的土著。事實正如羅姆斯所說,梅林施展異能幹掉米爾頓及其隨從,然後和亞瑟騎馬在附近亂跑,偽造戰鬥場面。孰知羅姆斯精通馬性,辨別出只有兩匹馬。
羅姆斯的論述很有說服力,在場者相信了一大半,紛紛向亞瑟投以冷眼和厭憎。
背叛是最叫人反感的行為,況且米爾頓對亞瑟仁至義盡,不僅大力提攜,還把女兒許配,等於是當繼承人培養。
當此情形,徐牟林除了咬牙不承認,沒別的好辦法。
“羅姆斯,你有證據嗎?空口白牙誰不會說,你乾脆把不列顛的所有壞事全栽我頭上得了。”
“證據肯定有,後天會盟的時候我將當眾宣佈,請全體領主決斷。”
徐牟林傲慢道:“抱歉,你沒機會等到後天,要麼現在拿出證據,要麼老實認罪,乖乖跟我回坎巴拉。”
“閣下似乎很心急,一兩天都等不了,”庫塞爾插話,不留情面地譏刺,“難道做賊心虛,想殺人滅口?”
“庫塞爾,你鐵了心要作對?”
“既然你重視證據,那麼羅姆斯是兇手的證據在哪裡?請講給大家聽,如果在理,我們不阻攔你帶走他。”
徐牟林沒有證據,但是,他有合理的處置手段。
“誰也說服不了誰,那就按老規矩,請公正的主作裁判。羅姆斯,我以潘德拉貢的亞瑟之名,要求決鬥。”
古代歐羅巴法律體系薄弱,時常定不了罪,採取聽天由命的方法,讓上帝審判。
例如有女子被控告失貞,便命她赤腳從燒紅的鐵塊上走過,安然無恙則無罪,燙傷則處刑。
若原告和被告各說各的理,法官難以判斷是非,往往判決“司法決鬥”,勝利的人即正義,輸的人丟掉性命也丟掉榮譽。
這是通行的風俗,為大眾所接受,比普通法律更具威懾力,因為神是不會出錯的。尤其武士注重聲名,當一方要求“神判”時,另一方几乎不能拒絕。
面對亞瑟的挑戰,羅姆斯犯難。
亞瑟攜大勝埃阿斯的威名進入坎巴拉,米爾頓很賞識,撮合他與女兒來往。一些騎士不服氣,提出比試。亞瑟身軀瘦小,力量卻非常大,一槍刺出、一劍砍下,對手根本招架不住。羅姆斯在場邊觀戰,自問難以匹敵。
他不怕死,可一旦決鬥失敗,老領主米爾頓的冤仇將永遠無法昭雪。
聰明人看出羅姆斯內心怯戰,硬打的話凶多吉少。
一個清亮的聲音響起:“亞瑟,你對庫塞爾領主不敬,我身為臣下,有義務給你一個教訓。其他事往後放一放,先過我這一關。”
說話的人是一名褐發青年,氣質超群,在一大群粗野的布立吞騎士中鶴立雞群。
徐牟林發問:“你是什麼人?”
“諾曼底的蘭斯洛特。”
徐牟林一愣,再度仔細端詳。就是這小白臉給亞瑟王戴綠帽?如今老子成了亞瑟王,你豈不是要撬老子的牆角?
他越看越不爽,因為蘭斯洛特長的太帥。
前世徐牟林身高一米八幾,五官端正,運動員的健美體格,頗有女人緣。穿越後的桑德伯格一副癟三相,細胳膊細腿,有辱觀瞻。像那個便宜老婆阿曼達,一直對徐牟林不冷不熱,想必是看不上他的長相。
倘若蘭斯洛特現身於坎巴拉宮廷,一頂綠帽子妥妥的跑不掉。
徐牟林惡向膽邊生,乾脆今晚順手宰了他,省得多事。
“很好,我就過你這一關。”
“現在開始麼?”
“開始。”
三言兩語,一場決鬥約定,亞瑟vs蘭斯洛特。
暴力是男人最熱衷的兩件事之一,從古至今不曾改變過。騎士們興奮,等待一場好戲上演。
“蘭斯洛特,乾死黃毛小子。”
“瞧亞瑟的可憐小身板,怕不會自己從馬上掉下來,蘭斯洛特,一個衝刺送他上天堂。”
“上什麼天堂,背叛主人的惡棍該下地獄!”
蘭斯洛特加入庫塞爾領地後,多次與同僚切磋,展現出超凡脫俗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