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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得升起一股失落感。畢竟,與那鉅額財富相比,這點錢實在是微不足道。
縣令皺著眉頭,心中暗自思忖,你小子真當我啥都不知道呀!又想起了剛才衙役回來稟報的情況。據衙役所言,死去的似乎都是土匪,而非張元梁的手下。
但縣令並未當場戳穿張元梁的謊言。原因很簡單,當初他們二人已經達成了協議——錢財盡數歸張元梁所有,而功勞則歸縣令。如今,能得到三千兩銀子已經算是意外之喜,又何必自討沒趣去追問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呢?想到這裡,縣令臉上露出一絲滿足的笑容,將銀票收入懷中。
隨後又拿起來羅福的認罪書,本來皺褶的眉頭越來越舒展開來。
兩人相視一笑,心中皆明瞭彼此的意圖:這次可是你求著我呢。
“三七分賬!”縣令輕聲說道,彷彿一切盡在掌握之中。
“不行,不行,必須四六分賬,我六你四!”張元梁毫不示弱地反駁道,他知道自己不能輕易讓步。
就這樣,張元梁與縣令開始討價還價,猶如菜市場裡的兩位買菜大媽,為了區區幾毛錢爭得面紅耳赤。然而,縣令手中握有絕對優勢,最終這場拉鋸戰以四六分成落下帷幕,但結果卻是張元梁只分得四成,而縣令則佔了大頭,分到六成。
儘管張元梁心有不甘,但也無可奈何。畢竟審判案件、判定刑罰等權力都掌握在縣令手中,如果不給予縣令更多好處,他就不肯判決抄家流放,那張元梁也無法分到那些誘人的銀子了。不過,好在之前已經收下眾多富戶的賄賂,所以現在即便分得少些,也不至於讓自己太過難受。
隨後張元梁準備回去把人證羅福給送過來,讓縣令給他做成鐵案,回去的時候順便給看守土匪頭皂吏使了點銀子,把大疤臉的頭讓手下帶了出去送到杏蕙蘭那裡,讓她告祭亡靈之後再送回來。
:()從總旗到帝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