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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松從小夥子家裡出來了。
弄壞了人家的電腦硬碟,又打探到了情報,報酬自然是少不了要給人家的。
他不想用妖法變出一沓鈔票來糊弄人家,就……直接治好了年輕人的頸椎病、滑鼠手、腱鞘炎以及接近800度的近視眼。
在小年輕從畏懼害怕轉變為感激涕零的送別聲之中,他從窗戶口飛走了。
他要去找《美漫大妖王》的作者。
據那小子所說,《美漫大妖王》的作者之前也寫過幾篇小說,還開過讀者群,透過點開作者在群裡的資料資訊,錢松看到了作者的朋友圈——好傢伙,這作者居然在朋友圈帶貨賣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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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松估計這電話十有八九就是那作者本人,或者他親朋好友的聯絡方式。
為什麼要去找那個作者?
當然不是為了去催更——任誰指導自己居然是一本小說裡的人物,都會如錢松一般覺得不可思議。
當然了,最不可思議的就是,自己這個“書中人”,如今居然跑到了作者所在的“現實世界”,那就更奇幻了。
這就和俄羅斯套娃一樣,錢松以為自己之前是穿越到了漫威宇宙,結果現在看來,自己所在的漫威宇宙只不過是別人小說裡的框架世界而已。
總之,他現在最急切的事情,就是去找到那個作者,驗證一下這份荒誕,是否屬實。
剛才離開那個小夥子之前,他曾讓那小夥子試著打電話問一下,結果無人接聽。
但從那作者朋友圈裡的商單發貨截圖,錢松看到了一個比較明確的發貨地址——巧的是,那傢伙居然就在這座城市,發貨的倉庫距離小夥子家居然不到5公里!
5公里而已,對於一個超神的大妖分身而言,轉瞬即到。
錢松的運氣一向很好,包括今天。
那倉庫不是假地址,捲簾門也敞開著,因為不是啥大商城的倉庫,只是個小小的微商儲物室,所以也沒啥工人,只有一箇中等身材的青年人正在獨自封著包裝箱。
青年人嘴裡叼著一根牙籤,哼著一首不成調的小曲兒,看上去挺怡然自得的。
錢松這具分身無法變大,於是他像甲蟲一樣,飛進了小倉庫,吸附在了天花板上。
青年人一旁的塑膠凳子上,放著一隻手機,手機螢幕碎了幾處,看上去挺舊的,看來這傢伙平時日子過得應該很節儉。
手機裡播放的影片,是某國際問題專家正在對某島國核洩漏問題的看法,青年人一邊幹會兒,一邊啐了一口,罵道:“小鬼子真tm****,去****!”
越罵越激動,青年乾脆停下手裡的活兒,拿起手機仔細觀看起了影片。
“叮!”
螢幕上方彈出一個小視窗,根據之前那宅男小夥兒的科普,錢松現在可以確定,那就是某點小說的作家助手app的彈窗。
他來之前,曾經讓那小宅男每2分鐘打賞《美漫大妖王》1次,每次打賞1元就行,連續打賞5次。
第一次彈窗,青年人沒有什麼反應,也沒理會。
第二次彈窗,青年人表情怪異地點開了,然後嘴裡唸叨著諸如:“啊?怎麼會有人打賞?”“詐屍1次居然真有人發現了?”之類的話。
如此一來,錢松現在基本可以肯定,這傢伙應該就是《美漫大妖王》的作者沒錯了。
從常識來看,一個作者就是整部小說的絕對神,完全可以操縱小說的任意走向和人物發展以及結局。
但是,直接透過把自己書裡的人物寫到現實裡來,這就太誇張了。
在小宅男家裡的時候,錢松看了這傢伙釋出的最新章節,的確描寫的是自己突然來到了另一個世界的電腦主機裡,還撐壞了人家的固態硬碟。
也就是說,小說裡描寫的場景,完完全全、確確實實地發生了。
那麼,如果,自己能左右這個作者的筆鋒,那豈不就是得到了一個強大無匹、毫無限制的許願機?
這太不科學了,比神話還神話。
為了驗證這一點,錢松決定速戰速決,他要攤牌了。
“垂天之奶!”
吸附在天花板上的錢松陡然間大吼了一聲。
他不知道這個作者的本命叫什麼,只能喊出他的筆名來。
那青年正在看影片,突然間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