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她是李逍,是戰士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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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根正苗紅的種花家兒女,李玉染當然不喜歡殺人。她生活的時代,人命大於天。
但穿越之後,生存環境之惡劣,她彷彿活在一個角鬥場。
有時候你不殺人,你就會死的很慘,且死後毫無尊嚴,拋屍亂葬崗,被野狗啃食。
她在後宮埋了太多死無全屍的屍體,在凌王府時,她也曾被迫殺了幾個人。
但殺人時,不管心裡怎麼告誡自己,有多迫不得已,罪惡感還是會侵襲全身,午夜夢迴時,死者的臉就在夢中游蕩。
可殺韃子就不一樣了,肯定有人跟李玉染有同樣的感覺。
前世看抗日劇的時候,看到小鬼子燒殺搶掠,恨不得衝進電視裡,把那些小鬼子撕了。
看歷史書,看到外族入侵,內庫燒為錦繡灰,天街踏盡公卿骨。
同樣恨不得殺進去,將歷史的節點拐個彎,讓我漢家兒女不再遭受這麼多血淚。
而現在,她就有這個機會,殺韃子,不僅讓她沒有罪惡感,反而熱血沸騰,彷彿終於替歷史上的那些無辜百姓,報了仇一樣。
彷彿穿進了曆書中,也許她殺一個、兩個韃子改變不了什麼,但她多殺一個,就少死一些百姓。
她救不了所有人,但能救一個是一個。
並且,戰場上殺敵時,她感覺自己獲得了真正的新生和自由。
不再是久困掖庭的罪奴;不是被禁蘭芷院的玉姨娘;不是為了求一個人的身份,不得不屈從凌王的弱女子;不是四處逃亡的殺人犯。
戰場上,沒人輕視她,羞辱她,視她為草芥。她真的從過去那個泥潭深淵中掙脫出來了!
她是李逍,是戰士。
她殺的興起,血飛濺到臉上,模糊了雙眼,匕首滴著血,拿袖子擦一把臉,接著殺。
她和洪陽配合的默契,洪陽力大,但功夫是大開大合的招式,很難一招將敵人殺死,卻很容易將敵人擊下馬。
而她的殺人招式,是陰柔詭密,讓人防不用防,只要沾身,一招斃命。可敵人在馬背上,她很難近身。
和洪陽配合,他將敵人擊下馬,她瞄準時機,敵人落馬瞬間。
她衝過去一刀刺中胸口或是一刀割破喉嚨,再或割斷大腿動脈,十幾息說流血而死。
她知道全身幾十處一刀致命點,而她身材嬌小敏捷,穿梭在人群中,敵人的彎刀還沒近她的身,她就收割了對方的性命。
待李玉染殺的混身浴血,猶如修羅雪剎,現場已橫屍一片,韃子的屍體多,但士兵和百姓的屍體更多。
她的殺氣之強,竟然讓韃子都生心退意,剩下十幾人皆欲撤離,洪陽豈容他們逃脫!
振臂一揮:“弟兄們,攔住了,一個都別放過!”
最後割人頭的時候,發現只有二十八具韃子屍體,還是跑了兩個人。
李玉染不要戰功,將自己殺的敵人頭顱全部給洪陽。
洪陽正在救治傷兵,敵人只死了二十八個,而我軍死了四十七人,幾乎人人帶傷。
洪陽麾下都是新兵,鏢師們頂多跟山匪打過交道,哪裡是殺人如麻的韃子的對手。
洪陽是真心視他們為兄弟的,親手去合上每一個死去士兵的眼睛,哭道:
“老子答應帶你們回家的,對不起,來生,還做兄弟!”
李玉染默默地擦乾淨臉上的血,去村裡轉轉,那兩個逃走的韃子也許藏在村裡。
等她走到村頭的時候,發現那個帶路的少年同樣渾身是血,肩膀上裂了一個十分猙獰的刀口,可見森森白骨。
他緊緊握著李玉染給的那把匕首,手掌有一部份握住了刀刃,刀刃切入掌心,他似渾然不覺。
一雙眼睛腥紅,眼神中的殺意,像落單的狼面對虎豹,唯有拼死一戰,才有生機。
他腳下,躺著的是一個韃子的屍體,屍體最少被捅了幾十刀。
李玉染慢慢上前,輕聲道:“沒事了,他已經死了。”
少年看向她,眼中的殺意卻沒消散,冷聲道:“還有一個!”
李玉染看著地上帶血的馬蹄印道:“他逃了。”
她想上前拿走少年手中的刀,少年卻像護著寶貝一樣護緊:“你說過,送我了。”
“那你把它收起來,你的手要包紮。”
少年似乎才知道痛一樣,汗如雨下,臉色蒼白如紙,他踉踉蹌蹌走了兩步,就倒了下來。
李玉染將他背起,輕聲問:“你叫什麼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