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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說本書是主講雲享的,但碰上某些奇聞也不妨搏讀者們一笑,況且這奇聞還影響著雲享後來的判斷。
那是在西南一個小城裡,當時猩猩在那邊打工,機緣巧合結識了他的前女友。為了方便講述,就且叫猩猩的前女友富婆吧,因為她確實是個富婆。而且她這個富呢,不是自己掙來的,是她的前夫給的。她的前夫是個大老闆,因為養了一群小mE,富婆終於忍無可忍提出離婚,前夫頗慷慨的給了她一套房子,還給了她每月兩萬元生活費,孩子歸她,前提是她不許再結婚。這就是男權社會的特權,他自己到處沾花惹草,卻要限制前妻的自由,只因他掌握了經濟命脈。
目前看富婆還是不虧的,沒怎麼奮鬥就比雲享考了多少試、熬了多少夜掙得還多了。雖說她不能再婚,找幾個情人總是無妨的,她前夫也不能象警察一樣看著她,他自己鶯鶯燕燕還忙不過來呢。
就這樣猩猩跟富婆在一起了,開始還是很快樂的,吃穿不愁,逍遙自在。可惜人心永遠不足,永遠希望更進一步。慢慢猩猩就希望跟富婆結婚,永遠在一起,可是一旦他倆正式登記,富婆前夫就會掐斷經濟來源,他們就失去了收入,那他們的生活如何維繫?富婆也很躊躇,兩人生了嫌隙,爭吵也逐漸多了起來。
起決定性作用的一次爭吵發生得很無厘頭。
他們一起去吃飯,猩猩覺得老闆做的菜太糟糕,不肯付錢,老闆是有背景的,叫來了幾個打手把猩猩修理了一頓。猩猩去警察局告,沒有結果,不過對方還算仁義,賠了猩猩幾千元醫藥費。富婆覺得就算了,他們一介平民,少惹事為妙。
猩猩卻很執拗,堅持要繼續告,當他一個人在警察局孤立無援時他非常傷心,他覺得富婆不支援他說明就根本不愛他,將內部矛盾上升成了敵我矛盾,又牽扯出富婆不肯結婚的問題,終於徹底決裂了。
後來富婆還找過猩猩幾回,想複合,猩猩要挾說除非你每月給我一萬,富婆口頭居然答應了,看來是真心喜歡猩猩,但實際卻一直沒捨得真給猩猩,猩猩以富婆不守信用為由徹底拉黑了她。
聽完這個故事,雲享心裡非常不舒服,猩猩估計是想把自己渲染成一個專情、執著、正義的絕世好男人。雲享卻看到了他的偏執、冷酷、自私,尤其是最後他要挾那每月一萬元,簡直可以叫卑鄙了,即使想分手也有很多辦法,如果真的覺得雙方三觀不和,直說好了,況且你若真那麼偉大,為什麼不告訴富婆,以後我養你,別要你前夫的臭錢!這才像個男子漢。器官大不能代表什麼。
猩猩為了強調自己“認真”這個優秀品質,掏出個單子給雲享看,只見上面密密麻麻手寫了各種賬目,原來他管理著一個快遞點,每天進出貨,他都要記下來,還真是不嫌累。
雲享起了可怕的懷疑,他這錙銖必較、斤斤計較的行事以後會不會是第二個老鼠?
正好,猩猩談到了以後家庭財務,他很大方的說他的所有銀行卡收入肯定全部上交雲享,雲享剛準備感動,他又接著說:我們是一家人啊,肯定錢要放在一起花,財政大權全歸你,每月給我一點零花錢就行了,另外,我還想在靠近市區買個房子,咱倆一起還貸,咱們是一家人嘛,我可不能忍受各自算計。
這席話聽起來冠冕堂皇,非常動聽,但是細思極恐。就他剛才報的收入數字,每月收入才不足雲享的一半,他所謂的上交後,既要雲享給他零花錢,又要雲享幫他供房子,雲享每月不但沒了收益,還要多付出更多,這跟老鼠給她兩萬卻要她掏出30萬有啥區別?這是個傍富婆的老手啊!吸血技能隱於無形,比老鼠高出幾個段位呀!
雲享已經如坐針氈,吃的也差不多了,要求回家。猩猩這才說,我都沒吃呢,等我一會兒。然後叫來服務員幫他把菜熱一下。整個飯店只剩下他們這一桌,幾個服務員一直在旁邊不耐煩的晃悠,恨不能攆他走,他居然還要熱菜!服務員撅著嘴把菜端走了。大城市的飯店好歹素質高點,不然可能又要發生流血事件。
好不容易猩猩吃完了,起身穿外套,他得意的拎起自己的大衣說:看我的大衣,很漂亮吧。那語氣跟炫耀他的器官一模一樣。雲享看那大衣,黑色為主,下端有個半圓的大花圖騰,確實挺風騷,但材質很差,不知是什麼化纖,做工也粗糙,估計是某個網店的三無產品,只為滿足小年輕的獵奇心理,猩猩的欣賞水平可見一斑。
太注重禮貌的雲享只能言不由衷的誇一聲好看。兩人在路邊等計程車,猩猩熱情的抱著雲享,雲享腦子進了水,居然沒拒絕。所幸雲享還沒完全喪失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