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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美就是奉承。
可以說具體的定義幾乎取決於自身是否“強大”。
正常來說,白良一個小演員過去跟張潮陽這種大佬喝酒,就像極了攀關係和討好。
說難聽點就是阿諛奉承。
但現在林跟新他們卻完全不會這麼認為,就是因為在心裡頭把白良的“地位”拔高了很多。
甚至包括王斯聰也是這麼認為的,等白良過了一會兒回來後,他還假裝不經意地問了句:“你跟張潮陽還認識啊~”
“算認識吧,他這人挺好玩的。”
“好玩?”
“嗯.....準確來說是頭鐵~他心態挺年輕。”
那確實是年輕!
五十歲的人了,居然還能在酒吧裡摟著漂亮妹妹擱那哈哈笑,心態太年輕了。
白良這時候又提醒了一句:“他說等會我們這桌消費算他的。”
這話給王斯聰說不樂意了,下意識想來一句“他難道還比我有錢”這種話。
不過仔細想想,如果排除掉爹這個因素的話,張潮陽確實比他有錢,還有錢的多。
瘦死的駱駝,當然比還沒“長大”的馬駒要大得多。
但不蒸饅頭爭口氣,王斯聰還是來了句:“等會我找一下酒吧的人,他那桌我來付,告訴他算你請的。”
白良:???
關我啥事兒~
話說他賺的這點片酬,真要請的話可不一定夠呢。
白良花錢其實還蠻“大手大腳”的,不過一般他花多少,完全取決於他身上有多少。
三部電視劇的片酬加起來也才三十萬,這還是稅前的。
而白良在劇組的時候哪怕吃住全包,但其他方面的各種花銷也沒少到哪兒去。
身上就剩下十來萬。
多開幾瓶貴點的酒估計就能清空了。
當張潮陽知道自己這邊的賬被“白良”給結了之後,倒是有些不知道說什麼好。
原本大家的關係就是“跑友”,現在讓人家小年輕這麼破費......
就讓他覺得,莫不是因為白良之前跑步套了他太多圈,擔心“傷害”到他了,所以請一頓酒安撫一下?
他們這一輩的創業者江湖氣其實還是蠻重的,比方說那位雷總甚至還跟周紅衣約過架呢。
所以.....這頓酒是不是得找個機會還回去呢?
或者,換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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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再說一下,下週對於河馬來說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時間了。
週一衝三江很多老讀者都知道。
但這次河馬有點夢想,想要衝一下小喇叭!
所以希望養書的大佬們下週能幫忙追讀一下,多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