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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氣得勒令王縣尉三日時間,必須抓出那位神秘的作案兇手-清和小毛蛋。
“哎~”王縣尉坐在案臺邊搖頭嘆氣。
你說你一個細皮嫩肉的白嫩書生,沒事兒晚上瞎雞兒逛什麼逛?這不自己找事嗎?
是不是有病?
越想王縣尉心裡越是煩躁。
因為這裡還有一個重要的資訊,清河小毛蛋是一個身材肥碩之人!
要知道在古代,身材肥碩的人,大都是有錢有背景的人...
這就更有難度了,王縣尉研究過,清和縣的胖子一共就那麼幾個,還都有背景,這還怎麼查?
甚至鄒縣令的大公子,也是個胖紙...
關鍵這些胖紙打少公子幹嘛?
難道真是...
王縣尉似想到了不好的事情,連連搖頭。
這裡提一下, 古代縣衙負責審辦案子的官,是縣尉,因地位僅次於縣令和縣丞,又被民間尊稱三老爺。
自秦漢到元末,有的時期還有典史給縣尉打下手,但是到了明清,典史就取代了縣尉。
所以明清時代的典史和之前的縣尉其實是一個職位,都相當於現在的公安局局長,專門負責審案辦案。
那麼縣令什麼時候才會審案呢,一般是極其重大、影響深遠的大案,比如滅門,大規模械鬥等慘案,這才會配合縣尉一起審案。
所以古代的縣令在絕大部分時期,都絕不是用來審案子的。
一些影視劇中出現的縣令審一些偷雞摸狗打人的小事,那在歷史上幾乎是不可能的,當然,用於娛樂其實是無所謂的。
古代的縣令其實和現在的縣長職責類似,比如現在咱們遇到違法的事情,當然是去找公安局,難道直接去找縣長嗎...
這也不難理解,因為縣令是學四書五經的,大多數人會審個屁的案子,少數那是天賦異稟。
“踏踏~”
一個衙役匆匆從外跑來,臉上帶著一絲喜意,看到王縣尉,趕緊行禮道:“大人,有線索了。”
“嗯?”王縣尉眼前一亮,“快說!”
衙役喘著一絲粗氣道:“大人,小的去城外尋訪了一圈,城外有人看到一個胖紙往鍾巖嶺的方向行去。”
王縣尉皺眉道:“鍾巖嶺?”
“是的,大人。”衙役的神情突然輕鬆了不少。
鍾巖嶺,據說有一股勢力不小的山賊...
路上的商隊,一般都會繞道而行。
要是鍾巖嶺的話...
王縣尉眼前一亮。
要是那胖紙是山賊的話,那就超出了自己的能力範圍,這需要調撥軍隊剿匪啊...
王縣尉想到這裡,露出喜色,朝衙役擺了擺手道:“好!本官知道了,我去找大老爺商議商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