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卷五:死裡逃生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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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要,你是一個下班的警宮,碰到一個執槍的匪徒,要怎麼選?
公民權利和警員責任,你會選哪個?助人為樂和明哲保身,你會選哪個?救下素不相識的好人和放任窮兇極惡的壞人,你會選哪個?
柯聆想起自己背得滾瓜爛熟的《警員守則》,思路倒是更凌亂了。
《警員守則》第四條,“……警員不得在工作時間之外,以警察名義執行公務,行使職權……”,但第十七條又說,\"……警員應當主動接受群眾求助,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主動亮明身份,立即施以救助,不受工作時間的限制……”
那麼,作為一個工作時間之外,且已經明確進入休假期的警員,應該適用哪一條,這會兒,到底算不算是警員,到底有沒有救助的義務?”柯聆有點想不清楚。
靠,沒見過這麼搞的《警員守則》,完全是自相矛盾的。
另外。《警員守則》第一條,“……警員不出警,不經審批,不可以佩槍……”這個時間點,自己的手上當然不會有槍,現在手頭勉強能派上用場的,就只有手包裡,室友兼閨蜜送給自己的一瓶“防狼噴霧”,完全不夠看的。
柯聆回頭要走。但走了兩步,柯聆終於還是從包裡掏出了那瓶“防狼噴霧”,攥在手裡。
當然,此時,時間的流逝,遠比小說的描述,要快上好幾十倍。
那個持槍的“醫生”,早就在柯聆的左右糾結裡,推開了陳志敏那間並沒有完全鎖死的病房門,掏出了手槍。
咻,咻,裝著消音器的槍管裡射出兩顆子彈,一顆擦過剛好彎腰去拿水杯的陳志敏的左臂,釘在了後面牆上。另一顆因為被突然急開的房門給撞到,打偏射中了水杯。
雖然沒有人受傷,但陳志敏和那個”持槍醫生“都大吃了一驚。
殺手轉身回看時,卻被一記近身的勾拳打中,他的左腮硬捱了一拳,力氣倒不算很大,角度上卻是頗佔便宜。殺手一陣頭暈,還未等反應過來。
只聽,嗤——的一聲,眼睛一辣,什麼東西已經射進了自己的眼睛。
撞門、打人、噴眼睛,這套偷襲組合拳打得一氣呵成。
出手的,自然是下課警員,柯聆。
所以,有的時候,關鍵的選擇,根本就不是依靠理智計算出來的,只有刻進血脈裡的本性,才會在最關鍵的時候,做出不背叛自己的選擇。
有些東西,並不是可以放到天平兩端,來衡量的選項…
“啊……””持槍醫生“忍不住慘叫了一聲。
已經被突然的子彈嚇到滾下床的陳志敏,顧不得別的,趕忙爬起來,抓過了一條凳子朝那個”醫生“猛砸,醫生抬手格當,手槍被打落在地。
一旁的柯聆再奮力一撞,將捂著眼睛的”醫生“撞得倒退了幾步,被身後的凳子絆倒。
“快跑呀!”柯聆大喊一聲,趁此機會,柯聆和陳志敏奪路,跑出了病房,走的時候,柯聆倒也沒有忘記順手拿回落在櫃子上的手機。
”柯警官,你怎麼回來了!”陳志敏邊跑邊問。
“我的手機,落在你那裡了!”柯聆說道。
”持槍醫生“捂著眼睛,從地上爬起來,定定心神,撿起槍,回頭來追,卻因為眼睛中招,視力不佳,又被橫七豎八倒在地上的椅子絆了一下,這樣三轉四回,等他追出門,已經晚了一步,眼睜睜看著柯聆和陳志敏從病房出來,一直跑進電梯。
這家醫院是當地的一家康復醫院,平常以承擔體檢和救治常見病為主,住院率本就不高,七層的住院病人總共也只有七八個人,零零碎碎地分散在幾間病房裡,這個時間大家早已入睡,剛剛雖然的動靜不小,但也只是驚動了服務檯裡僅有的一名趴著休息的值夜護士,她揉著眼睛起來,一臉懵樣地看著柯陳二人。
他倆自然也顧不上向她說明情況,只管自己搶時間跑路。
從柯聆上樓,到救下陳志敏,前後也不過一分鐘的時間,兩部電梯也還都停在七樓,柯聆連忙按下開門鍵,跑進了其中的一部,迅速將八層以上的樓層全部按遍,然後,又跟陳一起跑進了另一個電梯,按到一層,不得不說,身為警員的柯聆,反應確是不負自己的身份。
電梯門徐徐關上,正好將撿了槍趕來,還一個勁猛眨眼睛的”持槍醫生“隔在了門外。
直到這時,柯聆和陳志敏才長長地出了一口氣。
”謝謝你呀,柯醫生,哦不,柯警官!“陳志敏喘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