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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姐發來的地址,位於一處小區,小區名叫湖畔花園。見面地點在E棟十樓,1007房。
以我對d姐的瞭解,這次見面,應該不會有其他人。我大醉那次,d姐去過我出租屋。
那是迄今為止,我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密閉空間相會。其他時間,見面要麼在星巴克,要麼在電影院。又或者,在街頭漫步。
晚上八點,去小區單獨見面,任誰都明白,這意味著什麼。
說實話,我有些猶豫。我當然知道,d姐是個好女人,甚至,從某種程度上講,稱得上是我的貴人。以後,應該還會源源不斷地,給予我支援和鼓勵。
可是,我有自己的理想和人生,不願意成為金屋藏嬌的那個“嬌”。但我又知道,今晚的約會,我必須去。
不只是因為我向d姐誇了海口,不去赴約,肯定會被輕視被嘲諷。甚至因此,而與d姐一拍兩散。
另一個原因,則關乎杏花。我答應過老宋和杏花,要幫她辦成這件事。
去見d姐,正好與杏花也有關係,說不定,在租鋪面這件事上,d姐能夠幫忙說幾句話。
她與超市老闆相熟,才會幫忙轉發招租資訊。相熟的人說句好話,遠比陌生人寫一篇萬言信管用。
真是念什麼來什麼,正掛念著杏花,她的電話就打進來了。
杏花說話很小聲,問我是否方便。應該身旁有人,怕人聽到她談電話。
一問,果然如此。杏花在電話中所談之事,仍舊與鋪面有關。
原來,管事的漢子剛打電話給她,說已經和老闆談妥,讓杏花晚上八點,過去籤合約。
隔著電波,我也聽得出來,杏花很是興奮,但在興奮之中,又略帶一絲緊張。
畢竟,開店創業,於她而言,是人生第一回。若贏了還好,甚至可能改變命運。輸的話,則要從頭再來。對杏花而言,無異是一場沉重的打擊。
我問她:“你信得過我嗎?”
杏花說:“什麼話呢,不信你,還能信誰。”
我說:“那你打個電話過去,跟他們說,事情有變故,明天過去籤。”
杏花不解:“明天去?可他們說了,今晚八點。”
我說:“沒事的,我晚上去找找d姐,她認識超市老闆。”
杏花一聽,立即興奮起來:“這樣啊,那太好了。”
麗枝的瑜伽館,租的是d姐的房子。當時,麗枝沒拿下房子,很焦慮,最後,是我找d姐說了情,才塵埃落定。
箇中曲折,杏花聽麗枝講過。如今,麗枝的生意紅紅火火。杏花不免心生憧憬,覺得若包子鋪也與d姐有了關聯,生意一定也不會差。
下班後,我去食堂簡單吃了個飯。回到家,沐浴更衣,換上d姐送我的襯衫,配上深色西褲。
對鏡自照,不免有些得意。
想來想去,覺得空著手,實在不妥。應該帶些什麼呢?以d姐的條件,什麼都不缺。況且,帶些貴重之物,反而顯得俗了。她也不會要,恐怕還會責怪,說我打腫臉充胖子。
最終,我的目光停留在書架上。略一思量,有了主意。
我走到書架旁,抽出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這本書才買來不久,送給d姐恰如其分。當然,光送書,也不夠詩意。
我找來紙筆,謀劃構思,一揮而就,寫了首藏頭詩。
寫畢,看了看,與今晚相會的意境,頗為相似。於是,將紙對摺,夾在書頁中。
準備妥當,看看錶,剛剛七點。湖畔花園離我租房不遠,走路過去,不過十來分鐘。
坐在沙發上,翻了幾頁書,刷了會影片,都無法靜心,想著要與d姐在小區見面,竟有些迫不及待。
在屋裡待不住,乾脆下樓閒逛。帶上鑰匙手機出門,走了幾級臺階,又退回去,開門進屋,找出古龍香水,往空中噴了一噴,然後往前走一步,讓身體沉浸在香水的包圍中。
灑完香水,再次出門。剛下到一樓,在樓道口碰到素琴。
她滿面春風,眉眼生動。我問她遇到什麼好事了,如此高興。
她答:“剛才去閒逛,碰到個搞直播的女孩,瞬間想起小時候,那時真開心啊。”
我說:“對,少小時候,無憂無慮,真好。可是,回不去了。”
素琴見我拿了本書,笑著問我:“又出去吟詩作賦了?”
朋鳥社的事,我對她提過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