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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已經瞭解到來龍去脈。
高黎明這邊也沒有絲毫隱瞞。
一五一十說得清清楚楚。
不過,
他並沒有認識到自己動手打人的嚴重性。
始終堅持認為,劉楓揚言要搶自己的女友,無異於插足別人婚姻的第三者,出手教訓對方是應該的。
警察也不跟高黎明多廢話。
直接拿出劉楓的檢驗報告影印件擺在桌上。
“傷者頭皮破裂,送到醫院縫了七針。枕骨線性骨折,輕微滲血已經引起硬膜外血腫,正在住院觀察,當前傷情已被判定達到輕傷標準。你涉嫌故意傷害罪板上釘釘,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怎麼就故意傷害罪啦?”
高黎明不服。
總感覺自己才是受害者。
劉楓恬不知恥勾搭自己的女朋友。
不讓他長長教訓,
還能坐視不管?
警察見高黎明執迷不悟。
當場提醒道:
“這只是目前的傷情鑑定。實話告訴你,如果傷者硬膜外血腫再引發炎症,或者其他併發症,以致危及大腦,造成更嚴重的後果,經鑑定達到重傷程度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聽清楚沒有?真要是這樣的話,你這輩子就算是徹底交代了。”
高黎明著急地起身。
“重傷?就菸灰缸砸了一下而已,他不可能重傷!我是學醫的,清楚地知道頭骨結構沒那麼脆弱!”
“高黎明!”
警察也急了。
直接衝他拍桌子。
“你要是這種說法,那就是蓄意傷人啦!罪加一等!”
高黎明趕緊閉嘴。
說實話,
他對於法律法規的瞭解並不深刻。
就跟很多普通民眾一樣。
並沒有掌握太多專業法律知識。
自然是漏洞百出。
至此,
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警察也耐著性子,苦口婆心,對他循循善誘。
“有什麼問題不能好好談?非要動手打人嗎?動手問題性質就變了,你懂不懂?再說了,強扭的瓜不甜。”
或許是出於同情。
警察遞給高黎明一支菸。
並替他點燃。
好言勸解。
“劉楓確實做事不地道,我聽到這件事情也很氣憤。但是,不道德如今是法治社會,無論如何還是要依法辦事。”
“他搶我女朋友,你說我能怎麼辦?到法院告他?法院也不受理啊!”
高黎明戲謔道。
警察同情地望著他。
“衝動!還是太沖動。”
“那你說該怎麼辦?”
警察坐到高黎明的對面。
當場指點道:
“這種感情糾紛,我們平時見得多了。兄弟,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就算劉楓臭不要臉地搶了你的女朋友,那也是人家雙方意願的體現,婚戀自由懂不懂?你無權干涉!說白了就是好合好散,沒有必要較真兒。一個巴掌拍不響嘛!如果你女朋友意志堅定,你倆情比金堅。劉楓縱有天大的本事,也拆不散你們對吧?”
高黎明聽到這話眼前一亮。
對呀!
之前怎麼沒想到這一點?
還是警察叔叔有經驗。
高黎明自信與女友林麗珊十年感情基礎紮實。
就算劉楓想橫插一槓,
恐怕也只能碰一鼻子灰。
這麼一想,
他心裡好受多了。
“警察叔叔,那我什麼時候能出去?”
“不好說。”
警察也有些無奈。
高黎明涉案並不複雜。
關鍵還要看傷者的態度。
如果對方堅持要求依法承辦,那也沒辦法,只能先對高黎明採取拘留等相應強制措施。
接下來經法院審理。
該坐牢坐牢,該拘役拘役。
就因為一時衝動換來牢獄之災?
警察都替高黎明感到惋惜。
委婉地提醒。
“對方已經報案,我們就得依法行事。你最好給親戚朋友打個電話,讓他們儘快與傷者,或者傷者的直系親屬見面進行溝通,賠禮道歉多說些好話,給予傷者相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