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大毒梟??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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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讓羅金成害怕的是,一些嚐到“甜頭”的買家,總是希望當面和他“說個謝謝”,並且想要傳授他兩套拳法作為“回禮”。
為了杜絕這種“好意”,羅金成又想了一個辦法,那就是隻賣其他省份,堅決不買川省範圍內的,並且每次的交易金額都會限定在1000元內,絕不多賣。
這樣一來,羅金成就省了很多麻煩,收到貨的買家們總不可能為了這一千幾百,千里迢迢來到川省找自己打一頓吧?
這樣連來回的路費可能都不夠。
等到後期,檢察院的工作人員看到這個案卷,忍不住稱讚道:果然強者從來不會抱怨大環境!
但羅金成為了謹慎起見,在每次發貨的時候,都會騎著摩托車來到離家很遠的快遞點,並且每次填寫快遞單的資訊都是虛假的。
(那時候快遞行業還不規範)
隨著“客戶”越來越多,羅金成這個愛財如命的傢伙竟然覺得冰糖的成本似乎有點高,甚至還怕客戶會得糖尿病,又很貼心的將冰糖換成了價格更低的工業明礬。
確保呵護買家健康的同時,還降低了成本。
工業明礬的價格大概就四五塊錢一公斤,當它5塊錢一公斤,也就是5塊錢1000克,每克4厘的成本,他售賣出去的價格是每克50。
簡單計算下,好傢伙,倍的利潤。
資本論中有說過:10%的利潤,它就到處被使用;
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法律;
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羅金成徹底瘋狂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