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倪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肆意妄為了?想進屋,拿搜查令來看。”
吳仁興也是寸步不讓:“根據法律規定,緊急情況下,我們警方可以對一切可疑人士可疑物品進行檢查,當然你如果對我們執法有什麼異以,可以提起復議和訴訟,但是現在,你們必須接受檢查!”
李雪還沒說話,二樓唐軒懶洋洋的聲音透過話筒從開啟的射擊口裡傳來出來:“龍國法律規定,公民有申辯權!作為一個不入流的小律師,我先申辯一下。”
“?《龍國xx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進行搜查時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但在執行逮捕、拘留時遇到緊急情況可以不用搜查證進行搜查?。還有《龍國xx管理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檢查時,需要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執法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檔案?。我說的沒錯吧,吳隊長?”
吳仁興眼角跳了一下,還是回了唐軒一句:“沒錯!”
“那我就要問問吳隊長了,我唐軒是不是通緝犯?”
“不是!”
“你有對我的逮捕令還是拘留證?”
“我們家是正在發生刑事案件的現場嗎?”
“不是。”
“有沒有搜查令或是縣級以上執法機關的搜查證明!”
“也沒有。”
唐軒的聲音突然提高了一度:“這也沒有,那也沒有,你執的哪門子法?搜的哪門子查?”
……
包括李雪在內的所有警員都一臉黑線,果然懂法的流氓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