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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靈感
阿媽十分欣喜,不僅因為收穫頗豐,更因為孩子們全數歸來,一個也不少。
每年的這個時候,是族人們一年中最幸福的時刻,幸福的程度與獵物的多少、清點的時長呈正比。
今年的幸福感嚴重超標了,女人們從午後一直清點至日落,提前準備的燻架密密麻麻掛滿了肉、內臟、筋和皮,還不夠用,好在洞穴裡儲備的優質木料足夠多,連忙又生起幾堆火,搭建燻架。
大河部落的洞穴很深,暖天的時候,族人睡在靠近洞口的位置,冷天就往深處搬,這時到處生起火堆,洞穴裡的空氣質量顯著下降。
原始人從小生長在這種環境中,習慣了,不覺得有什麼,林鬱初來乍到,哪裡受到了,被煙氣燻得腦殼疼,這幾天搬到洞穴外的木屋裡暫住。
張天以照顧妹妹的起居為由,也逃離了煙霧繚繞的洞穴。
與兩人同住的還有梟和白。
每一個火堆都不能浪費,得到巫師的許可後,木屋裡也燻起了肉,數量不多。
總之肉必須擱在人的眼皮底下,一刻也不能離,別的不說,洞裡的三隻家賊就不讓人放心,成天跟老大爺似的在燻架旁遛彎,要不是畏火,早開衝了。
族人們對這三隻飯量越來越大的大貓頗有微詞,孩子們倒是很喜歡撫摸它們毛茸茸、軟綿綿的身軀,當然,小猞猁並不喜歡被眾人擼,不過貓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為了討口飯吃,只能出賣點色相了。
某天夜裡,守夜的虎爪瞧見那三隻家賊忽然貓貓祟祟地朝洞穴深處摸去,便悄悄跟進去,正撞見它們頭碰頭擠在一起大快朵頤。
好啊,可給我逮住你們了!
虎爪只道它們在偷吃獸肉,大喝一聲衝出去,嚇得三小隻彈射起步,四腳攤開宛如三張降落傘,一蹦三尺高。
虎爪這才注意到,它們偷吃的不是獸肉,而是大老鼠!
第二天一早,虎爪笑嘻嘻地展示老鼠的殘骸,把這件事繪聲繪色地講給所有人聽。
自此,族人們對這三隻小猞猁大為改觀,不管大貓小貓,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值得給口飯吃。
但為了防止它們敵我不分,誤傷友軍,女人們架高了圈養兔鼠的籬笆。
截至徹底停止狩獵活動之時,部落裡一共餵養了十七隻野兔和十五隻竹鼠,每天喂點乾草和竹子,不多喂,只吊著一口氣不讓它們死掉。
冷天漫漫,天天吃肉乾和果乾,偶爾也會想換換口味,吃點新鮮的食物。
族人們把餵養當作一種儲存食物的方法。
這種方法其實很常見,尤其是在暖天,天氣熱,食物容易腐壞變質,每當狩獵豐收,食物多到吃不完,活口就暫時圈養起來,等到哪天“收成”不好,再拖出來殺掉飽餐一頓。
短期的餵養與長期的養殖看似只有一步之遙,但邁出這小小的一步,花了人類數千上萬年的時間。
能想到這一點的人,絕對是這個時代萬里挑一的天才。
這樣的天才大河部落有三個。
當梟以開玩笑的語氣問如果像養猞猁一樣養這些鼠兔會怎樣時,張天和林鬱對視一眼,均看到彼此眼中的驚訝。
“它們每天只吃草和竹子,就能長肉,還能生崽子,比猞猁好養活多了。”
梟撫摸著懷裡的小虎,笑呵呵說。小虎不知是被他摸煩了,還是聽懂了他的吐槽,仰起脖子,十分不滿地抱怨一聲。
梟在分別給猞猁和鼠兔喂完食物後,突然冒出這麼一個想法,然後就隨口說了出來,他還沒有深入思考過這個想法的可行性。
另外兩個天才當然明白其中的意義。
餵養與養殖其實只在一念之間,梟突如其來的靈感正是人類邁出這一步的關鍵契機,現在的他或許還意識不到,但終有一天他會明白,他今日的隨口一說會徹底改變整個族群的生活。
不過現在還不到養殖的時候,冷天一過就要上路了,養再多的動物,帶不走都沒有意義。
張天正色說:“我覺得你的想法很好,以後可以試試,養鼠兔或許會比養猞猁更有用!”
“真的嗎?”
梟很高興,隨即又感到疑惑,他還沒想到養鼠兔有什麼用處,張天這番話激起了他的思考。
“不能這麼比的好嘛!”林鬱替小猞猁打抱不平,“我們家貓女也很有用,昨天還抓了老鼠呢!是吧貓女?”
林鬱表現得像個寵溺的後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