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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之前,張天從林鬱那裡拿到記事本。

他沒有急著翻看,將記事本不動聲色地揣進外衣褶層裡,跟隨狩獵隊伍進山。

地盤的劃分通常是根據腳程算的,以洞穴中心,以一日往返的距離為半徑,附近數座或者十數座山頭全歸部落所有。

部落的規矩,族人們外出必須當天去當天回,再遠的地方劃給你也沒用。

至於具體有多少座山沒人說得清,族人們沒有自然數的概念,只知道從河流上游的某座山到下流的某座山之間,這一片山林都是自家的獵場。

按後世的標準,部落的地盤不算小了,妥妥的地主老財。

山裡遍生林木,現在有林鬱幫忙掌眼,可採集的植物種類一下增加了數倍不止,那些以前不敢碰的花草,因為長期無人採摘,都長得枝繁葉茂,現在正好一併收割了。

男人們說是狩獵,其實大多數時候也在採集。

山麓丘陵中的動物和草原上以豐沛草料為食的動物截然不同,後者通常有較強的群居性,往往成群結隊活動,而且草原是開闊地帶,動物們無處藏身,比較容易發現,也比較容易獵殺。

相比之下,山林裡的動物大多獨來獨往或者過著小型的家族生活,不容易碰到。

因此大多數時候,男人們都在採集昆蟲、搗鳥窩、射麻雀。

“不要採集螞蟻,沒什麼肉又難吃,有些螞蟻還會咬人,劇痛無比,不要收集那些以腐肉和野獸糞便為食的蟲子,它們會讓我們生病……”

一路上,虎爪很耐心地給這位狩獵新手上課。

張天連連點頭稱是。

實際上,他比虎爪知道更多。

他知道螞蟻不全是難吃的,有一種蜜蟻或者叫糖蟻,它們大腹便便,肚子裡裝滿了甘甜的汁液,味道十分不錯。

他還知道顏色鮮豔的昆蟲包括它們的幼蟲通常都是有毒的,在葉子下面發現的幼蟲,多半也含有毒液……

這些都是野外生存必備的常識,在他看來是常識,在族人們看來卻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換來的珍貴知識。

狩獵隊伍朝河流上游的方向行進,翻山越嶺,爬坡過坎,運氣還算不錯,路上收穫了三隻松鼠和七隻鳥雀,其中有接近半數都是張天射殺的。

他是身經百戰的了,箭法自然要比剛學會使用弓箭的野人們強些。

男人們驚歎於他的狩獵天賦,不禁另眼相看,不再因為他年齡小而小瞧他。

“你們過來瞧!這是不是蹄印?”

張天心頭一跳,聽人提到蹄印他的第一反應竟然是懷疑有穿越者,他自己都覺得好笑。

溪水邊的泥土鬆軟,留下一串淺淺的蹄印,看起來像是羊蹄印,顯然是到溪邊飲水時留下的,印跡很新,或許還沒走遠。

眾人立刻循著足跡去追,但沒追多遠,足跡便消失於鋪滿地面的落葉中。

論追蹤能力,人類大概是所有捕食者裡排倒數的。

虎頭像狗一樣趴地上嗅了半天,最後隨手一指說:“往那邊去了!”

張天很懷疑他是胡亂指了個方向。

最終果然沒追上。

男人們站在光禿禿的山脊上,望山興嘆。

此地便是邊界,該打道回府了。

虎頭很篤定地說:“那頭羊剛經過這裡!我們來晚一步!”

男人們嘆著可惜,臉上卻露出振奮的神情。

張天知道,等晚上回到洞穴,他們又可以就此吹噓一番,說只差一步之遙就殺死一頭羊!實際上連羊毛都沒看到。

雖然錯過了羊,卻在追蹤的途中端了一窩野兔,又射死一隻黃鼬,就算回程的路上一無所獲,也足夠交差了。

大家的心情都很不錯。

在山林裡穿行一上午,眾人都有些疲乏,到溪邊喝口水,稍事休息。

張天從懷裡摸出記事本,翻到最新一頁的留言。

“致野人天:

我幹了件蠢事……感謝解圍!你跟他們怎麼解釋的?咱倆串串供~

(劃掉)

地理位置我們可以從植被的型別進行大致判斷,植被的分佈和氣候息息相關,現在的氣候雖然和一萬年後的氣候有所差別,但沒有大到能夠徹底改變地貌和生態的程度。

這一帶丘陵的植被屬於針葉闊葉混交林,據你所說,這附近還有草原,這兩種植被區域幾乎都在北緯40度到60度之間,我國的東三省就位於這個緯度區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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