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小子殺戮(1991年3月22日)_三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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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們已經看見了我。假如我表現得像個驚恐的白人,他們立刻就會叫我站住,或者聞到恐懼來追我。我操。他們其中一個把髒辮紮成馬尾,他站起來打量我。我離我家只有二十英尺,四個黑人坐在臺階上。其中兩個正在嘻嘻哈哈說笑話。我後退了小半步,覺得自己像個傻瓜。他們只是坐在我家臺階上的黑人而已。任何一家的臺階上都有可能坐幾個黑人,再說他們有可能是我的鄰居,你不認識他們那是你的問題。我拍拍屁股,像是要拿並不存在的錢包,然後假裝露出“媽的我忘帶錢包了”的表情,但馬尾辮依然盯著我,目光灼灼,雖說“目光灼灼”有可能是我的想象。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這兒。也許我可以掉頭去路口那頭的咖啡館等上幾分鐘,雖說他們似乎並不急著去什麼地方。我猜。我不能傻乎乎地站在這兒。我是說,這是紐約,自從伯尼·哥茨之後,黑人已經學乖了,知道不能隨便襲擊看似無害的白人,對吧?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esp;&esp;我走到臺階前,看見大門敞開。馬尾辮讓到一旁,指了指裡面,就好像這是他家。我停下腳步,希望喜歡在附近兜圈子的警車湊巧路過。馬尾辮又打個手勢,這次是個花哨的舉手禮,就好像他是男僕吉夫斯,我走上一級臺階。另外三個男人盯著我。有個穿灰色帽衫的遮著臉,還有一個用長筒襪罩住腦袋,最後一個把頭髮梳成牙買加人改換非洲髮型前的那種辮子。他們穿著緬襠褲,襠部都垂到膝蓋了,腳上全是褐色添柏嵐工裝靴。就算他們帶了槍,也顯然覺得我不值得讓他們露出武器。我不想看馬尾辮第三次請我進我家,於是我爬上臺階。我幾乎沒法動彈。耶穌基督。就在上個星期,我一個曾經賣可卡因給“弗雷特伍德·麥克”樂隊的朋友說他金盆洗手了,因為他媽的牙買加人正在搶佔市場,他們根本不在乎要殺多少人和怎麼殺人。同胞咱說那事兒不是那樣的,外面有人用牙買加口音說話。這時候我很想開個玩笑,說牙買加人的母親如何教他們打掃衛生,但眼前沒有人可以分享我的笑話。
&esp;&esp;我順著走廊向前走,就好像這是別人家,地板吱嘎作響,通報我的到來。我經過去二樓的樓梯,聽見樓上有人。一個或幾個人在廚房裡忙活。一個高大的黑人正在用似乎屬於我的攪拌器攪拌某種黃色果汁,他穿小背心和卡其布工裝褲,一條吊帶懸在一旁。另一個人走進我的視野,像是有人在噪音中喊了一句開拍。他走到水槽旁,坐在高腳凳上,開始對我說話。他也是黑人,頭髮剪得很短,有點胖,但比小背心男人還高大,他身穿品藍絲綢正裝,白色方巾像垂死花朵似的塞在胸袋裡。我不認識他。我不認識他們。我沒見過誰的皮鞋能這麼閃閃發亮。黑紅色,有些地方差不多就是黑色。我抬起頭,發現他注意到我在欣賞他的鞋。
&esp;&esp;——喬治·布魯蒂尼。
&esp;&esp;我想問這是不是喬治·阿瑪尼的b片版,但轉念一想,和牙買加人打交道,諷刺挖苦往往不是最明智的語氣。
&esp;&esp;——哦,我說。
&esp;&esp;——你聽我說,看見這位老兄了嗎?他叫愣狗。他以為我找他是因為他擅長玩槍,但實際上我留著他是因為他做的果汁沒人比得上,耶神做證。
&esp;&esp;——得了吧,老大。提醒咱現在只能去上烹飪學校了。
&esp;&esp;——最好報夜間班,哈哈。
&esp;&esp;穿絲綢正裝的男人舉起一根手指,打斷我想說的話,雖說我根本沒打算開口。他拿起玻璃杯,咕咚咕咚五大口喝光了裡面的東西。
&esp;&esp;——芒果,他說。
&esp;&esp;——什麼種類?小背心說。
&esp;&esp;——茱蒂絲和……等一等……咱知道的……東印度。
&esp;&esp;——耶神在上,老大,你肯定會心靈感應什麼的。
&esp;&esp;——也可能咱是個特別懂芒果的鄉下小子。來,給白小子倒一杯。
&esp;&esp;——我不怎麼渴。
&esp;&esp;——咱問你渴不渴了嗎?笑容陡然消失,嗖的一下沒了。我發誓我只在牙買加人身上見過這個陣勢,他們一個個都會。臉色突然間變得鐵青。皺著眉頭,眼珠一動不動地盯著你。能嚇得十歲孩童尿褲子。
&esp;&esp;——我覺得我可以喝一杯。
&esp;&e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