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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就會不復存在。

&esp;&esp;——同胞——

&esp;&esp;——而魔鬼,他不需要認可,事實上,越不露聲名越好。

&esp;&esp;——朋友,你到底——

&esp;&esp;——意思是他不需要被點名、識別甚至記住。要我說,你周圍的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魔鬼。

&esp;&esp;——喂,最後一班旅遊巴士已經走了,你只能出去叫計程車了。快走吧。

&esp;&esp;——我可以四處走走。

&esp;&esp;——但我們正在排練,而且……等一等,今天沒有旅遊巴士來這兒。你他媽究竟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esp;&esp;從頭到尾,歌手一言不發。都是樂手在提問。白小子在廚房裡走來走去,看窗外,看爐子,拿起一個葡萄柚。他端詳了一會兒葡萄柚,扔了兩下,然後放回去。

&esp;&esp;——所以那首《瘋狂禿頭》到底在唱什麼?

&esp;&esp;——同伴,《瘋狂禿頭》唱的就是瘋狂禿頭。要是他必須解釋他的歌曲,那他就會寫一篇解釋,而不是歌曲了。

&esp;&esp;——說得好。

&esp;&esp;——什麼?

&esp;&esp;——康戈邦戈我呢?髒辮康戈邦戈我。我的意思是說,我能理解《我打死了警長》,那是個隱喻,對吧?主義和對立?我想知道唱《撩起來》那種甜蜜小情歌的男人上哪兒去了。是因為另外兩個離開你了嗎?所有人都有共鳴的大愛去哪兒了?《焚燒與劫掠》?那就像《在馬路上跳舞》嗎?你明白的,憤怒黑鬼的音樂。

&esp;&esp;居住在牙買加的黑人從小到大都不覺得“黑鬼”這個詞有什麼問題。從美國來的黑人就完全是另一碼事了。有個人說這他媽,但後面的話變成了喃喃自語。這說明白小子雖然不在自己的地盤上,既沒有渾身肌肉也沒有槍,卻驕橫得像一隻孔雀,就好像這兒歸他所有。就好像理所當然地誰也不會碰他,因為他是個白小子。我懂道理。我知道這種念頭來自奴隸制。牙買加人喜歡標榜自己是全世界最有反骨的黑鬼,但實際上就算奴隸主帶著六個或十二個男性奴隸走進森林,其中有幾個是他僅僅幾天前剛鞭笞過的,也不會有任何一個黑鬼對他做任何事情。

&esp;&esp;——新專輯就像乘著子彈似的飛向榜首。你到處都訂滿了,瑞典、德國、錘匠劇場、紐約市。你聽不聽美國電臺?我是說,我對黑人沒有任何個人意見,你知道的,吉米·亨德里克斯,對吧?但你知道嗎?吉米死了,搖滾樂現在就是搖和滾,深紫、巴赫曼-特納超速、腦色拉外科手術。他們不需要任何人假模假式上臺,冒充搖滾明星……《我的男孩棒棒糖》,那是一首好歌,非常好,節拍特別好,我就喜歡她那個樣子,闖進來,唱紅一首歌,完後就走。你讓我心醉神迷,哈!

&esp;&esp;這時他開始步步後退,因為他看見樂手們圍了上來。但他似乎並不緊張,只顧著用言語淹沒整個房間,但沒有人明白他在幹什麼。歌手一言不發。

&esp;&esp;——美國?我們過得很艱難。真的很艱難。我們必須重新聚集力量。最不需要的就是一個煽動分子來攪起錯誤的浪潮。搖滾樂只是

&esp;&esp;搖和滾,它有它的追隨者,不需要……你看,我在儘量好好說話,把這些事告訴你們這種人。但搖滾,呃,搖滾是給真正美國人聽的。你們必須停止培養聽眾,主流美國不需要你們這種資訊,所以請認真想一想那些巡演……也許應該只是沿著海岸線走走。不要試圖觸及主流美國。

&esp;&esp;他一遍又一遍地強調他的論點,從一個角度說完就換另一個角度,新說法老說法一股腦地扔出來,直到他覺得他們已經明白了他的論點。但和平時一樣,白小子認為黑人很愚蠢。他們從他進門就明白他想說什麼了:別和白人對著幹。

&esp;&esp;他沒有看任何人,等待眾人理解他的言論,讓眾人慢慢理解他的言論。他又說什麼他不想再來這兒了,然後說什麼演出簽證都堆在某個操勞過度的使館辦事員桌上。歌手一言不發。——我的男孩棒棒糖,好歌。確實是好歌,他說,穿過廚房門出去了。眾人沉默了足有一分鐘,有人怒罵那個狗逼白小子如何如何,然後追了出去,但他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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