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搖客(1976年12月2日)_喬西·威爾斯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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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喬西·威爾斯
&esp;&esp;哭包和平時一樣在享受美好時光。他和那兩個白人很合得來,自從他們中的一個教他怎麼像個男人而不是貧民窟傻小子那樣開槍,他們就更合得來了。綽號是路易斯·約翰遜先叫起來的,從此他想甩也甩不掉了。那個白人有卵蛋,我不得不說。哭包跳起來拔出槍,娘們兒小槍點三八,槍頂著白人的腦袋,他卻感覺到有一把更大的槍在蹭他的蛋蛋。但我還是可以宰了你,哭包說。你的槍指著我的腦袋,我的槍指著你那兒,約翰遜說,對牙買加人來說,閹了你比殺了你還難受,你說咧?哭包看著他,搖著頭哈哈大笑,甚至上去擁抱他,管他叫好兄弟。你從哪兒學的這一口島民腔?我記得他穿一條威格牛仔褲。美國佬離開美國總想顯得更像個美國人。當時他們在酒吧裡,佩瓊街上的粉紅女郎,那是金斯敦下城區與金斯敦貧民窟之間的最後一條馬路,每週四都進幾個新姑娘,但上週的新姑娘兩年前就出現過,跳舞依然像一棵香蕉樹在風中抖。世道艱難,討生活一天比一天困難,做保姆的也只能上臺脫個精光。另外,哭包喜歡睡她。
&esp;&esp;粉紅女郎上午九點開門,點唱機裡只有兩種音樂,六十年代的斯卡金曲和軟綿綿的慢搖,比方說“海普頓”樂隊和肯·拉撒路。絕對沒有操蛋的拉斯塔雷鬼。要是我再碰到一個不好好梳頭也不肯認耶穌是神和救世主的逼眼兒,我就親手送那小兔崽子去地獄。記住我這句話,我保證兌現。要說牆壁是粉色吧,顏色有點太紅,但要說是紫色吧,又有點太粉,而且到處都掛著金色唱片,那是店老闆親手噴塗的。舞臺上瘦巴巴的姑娘叫洛蕾特,她最喜歡放著《貝克大媽》跳舞。有一年波尼樂隊來牙買加演出,誰也不知道那三女一男四個加勒比人看起來會那麼像雞姦犯。每次歌曲到結尾合唱“她知道如何去死!”時,洛蕾特就會在地上來個大劈叉,舉起雙手擺出拿槍的姿勢,就像《不速之客》裡的吉米·克里夫。這妹子的下邊肯定飽嘗過各種各樣的痛苦。哭包以前也睡過她。
&esp;&esp;她跳完舞,穿上內褲,走向我們的卡座。我對女人有條原則。要是你的奶子比任何女人都好看,身材比任何女人都火辣,那我就和你交往。否則還是滾遠點兒吧。十年了,我還是沒遇到那個女人。我花了好些年才找到薇妮弗雷德,她能生出我理想中的兒子,因為一個男人可不能隨便亂播種。上星期哭包帶著兒子來我家,孩子的媽是叢林的某個女人,但他不記得她叫什麼了。那孩子要麼天生弱智,要麼大麻抽得太早,淌著口水直喘氣,活像一條大狗。在牙買加你必須找對了人播種。漂亮的淺膚色小個子,不能太瘦,這樣你的孩子就會有好奶水和好頭髮。
&esp;&esp;——看硬了沒?
&esp;&esp;——死娘們兒帶著你的血屁股滾遠點兒。沒看見大爺我坐這兒嗎?
&esp;&esp;——天哪,你會說人話嗎?哭包哪兒去了?
&esp;&esp;——我看著像是哭包的保姆?
&esp;&esp;她沒有回答,只是轉身就走,邊走邊從屁股溝裡往外扯內褲。她小時候她老媽肯定
&esp;&esp;把她摔在地上過,腦袋著地。兩次。要說我沒法忍受什麼,那就是聽人開土腔。萬一他們會好好說話還要開土腔,就更糟了。我母親供我一直唸到高中。我什麼都他媽沒學到,但聽了很多東西。我聽電視節目,聽《比爾·梅森》和《太空仙女戀》,聽每天上午十點rjr的廣播劇,雖說那是給女人聽的東西。我聽政治家說話,不是他們對我說話的時候——他們總當我是沒文化的貧民窟黑鬼,而是他們彼此交談或者和美國白人交談的時候。上週我兒子說,“爸爸你想知道咱瞅著啥了不?咱去基地看牛,懂不?”我一耳光扇得小混蛋都快哭了。我對他說,你別說話像是從牛逼裡掉出來的。
&esp;&esp;該死的孩子看著我,就像我欠了他什麼東西。沒教養的小東西就有這個問題,他們沒體驗過1966年巴拉克拉瓦的滅亡,但我不想談那個。每個人說話都好像他們只會貧民窟的語言,尤其是他。幾年前在電視上看見他,我這輩子都沒那麼羞愧過。你想一個人有那麼多錢,那麼多金唱片,ji巴上印滿了各色白種女人的口紅,然後他居然那麼說話?“要是咱這條命只屬於咱自個兒,咱就不要它了?”那就別要了吧,逼眼兒,等我過去拿走它。
&esp;&esp;不過哭包呢,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