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源搖客(1976年12月2日)_妮娜·伯吉斯 (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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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說是一輛科爾蒂納。那是老爸給女僕開的車。”真正氣得我血液沸騰的倒不是我老爸沒錢,而是他就找不到半個好理由花錢。一方面說,這解釋了他為什麼會被劫匪盯上,但另一方面說,也解釋了劫匪為什麼幾乎空手而歸。他能炫耀的只有這個:疥瘡婊子養的小賊只搶走了三百塊。
&esp;&esp;你不可能安全至上,因為哪兒都不安全。老媽說兩個劫匪抓住老爸的兩隻手,輪流踢他的卵蛋,就好像在練足球。還說他不肯去看醫生,哪怕他撒尿遠不如僅僅一週前那麼有勁了……我的好老天,我這語氣越來越像我老媽了。事實上,他們來過一次就有可能來第二次,誰知道呢,下手說不定還會更重,會讓連父母被搶劫老媽很可能被強姦都沒個訊息的金米打電話問候一聲。
&esp;&esp;社會主義總理的新主義是逃跑主義。全牙買加的女人裡,大概只有我沒聽總理說每天有五班飛機去邁阿密,誰想離開都可以走。更好的必定會來?更好的四年前就該來了。現在我們有這個主義、那個主義和一個喜歡談論政治的老爸。這時候他終於不希望自己有兒子了,因為男人會打心眼裡關心這個國家的命運,而不是成天琢磨該怎麼當上選美皇后。我討厭政治。我之所以討厭政治,只是因為我生活在這兒,所以就應該體驗政治。但你也沒有任何事情可以做。你不體驗政治,政治就來體驗你。
&esp;&esp;丹尼來自布魯克林。這個金髮男人學農科,來牙買加是為了做研究拿學位。誰能料想牙買加創造出的一顆科學明珠是母牛呢?總而言之,我和他在約會。他帶我去上城區的梅菲爾飯店喝酒,忽然間身邊只剩下白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就好像上帝揮揮手就噗的一聲全是白人了。我是所謂的淡棕膚色,但即便如此,一眼看見這麼多白人也挺嚇人的。我以為大概是有誰錯把這兒當成北海灘了,因為飯店裡有許許多多遊客。但隨便哪個人張開嘴,說出來的都是牙買加方言。儘管後來我去的次數多得記不清了,每次聽見白
&esp;&esp;人說土話,我都不得不彎腰從地上撿起我的下巴。“等下!吼吼,是你吧,老弟?吼吼,好些日子沒見嘍,哥們兒,發財不認人了?”他們甚至都曬不黑!
&esp;&esp;丹尼愛聽特別奇怪的音樂,純粹噪音而已,他有時候放得格外大聲,就為了惹我生氣。純粹的噪音,搖滾樂,“老鷹”,“滾石”,還有許許多多實在不該假裝白人的黑人。但夜裡他會播放一首歌。我們差不多四年前分了手,但有兩句歌詞每次我眺望窗外都會一遍又一遍地唱。我真的相信。假如你不喜歡這些就會離開。
&esp;&esp;說來有趣,我能認識他都是因為丹尼。一個唱片廠牌在山頂上舉辦的什麼派對。只有時髦人和白人住在這上面,對吧?我記得我這麼說。丹尼說他沒想到黑人也會這麼種族主義。我去倒潘趣酒,慢吞吞地倒,消磨時間,這時看見丹尼在和廠牌老闆交談。我完全就是工作人員眼中的那個人:和美國人睡覺的自負黑鬼。站在丹尼和廠牌老闆旁邊的就是他,一個我從沒想過有可能會遇到的人。連我母親都喜歡他最新的單曲,不過我父親看不起他。他比我想象中矮一點兒,除了我、他和他的經紀人,在場的黑人都在走來走去問客人要不要再加點兒酒。他站在那兒,像一頭黑色雄獅。性感妹子就這麼遇見這漢子了,他說。學校教了我十五年該怎麼得體地說話,但這依然是我聽男人說過的最甜蜜的一句話。
&esp;&esp;接下來我有很長時間沒再見過他,直到丹尼回國之後,我跟著妹妹金米(自從父母被搶劫、母親很有可能被強姦後,金米還沒打過電話)去他家參加一場派對。他沒有忘記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兒去了?還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著男人來叫醒你?從頭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為二了,自從早晨咖啡後我就想關掉的那半個我說好啊,和我調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個我說你以為你在跟這個滿頭蝨子的拉斯塔聊什麼?過了一陣,金米走了,我沒看見她離開。我待在那兒,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沒走。我望著他,我和月光望著他走上涼臺,像個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蘋果皮。頭髮像獅鬃,渾身肌肉在月光下閃閃發亮。只有兩個人知道《午夜狂歡》是寫給我的。
&esp;&esp;我討厭政治。我討厭我應該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說沒有人逼他離開自己的祖國,但他依然認為槍手是什麼人。我希望我有錢,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員,我希望他至少能記得涼臺上吃蘋果的那個夜晚。我們在邁阿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