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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家裡沒有錢出彩禮,她也到了年紀,母親就喊她回來相親。
就這樣,苗英踏入了婚姻,婚後,她和丈夫一起去了鎮上做生意,但丈夫脾氣暴躁、遊手好閒,生意沒做起來還把她的私房錢賠進去了,無奈,他們只能回鄉種田,但種田實在是養活不了一家人。
兩人只好出外打工,出外打工倒是賺了一些錢,回來風光過年時,親戚們都說,“賺再多錢也不如生個孩子,英子你年紀都這麼大了,你得抓緊了。”
苗英也尋思為什麼自己這兩三年一直沒懷上孩子,苦藥湯子也吃了不少,在她的堅持下兩人去了南城婦幼檢查,苗英倒是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丈夫,他弱精。
後續幾年,家裡爆發了數不清的爭吵,苗英和丈夫幾乎天天吵架,甚至丈夫已經開始打苗英了,就在苗英想離婚的關頭,她懷孕了,丈夫轉了態度,孃家人也勸她:“為了孩子”、“他會改的”。
苗英屈服了,十月之後,生下了苗渺,她本來跟丈夫商量的是,如果是女孩就叫“妙”,但丈夫不滿意是個丫頭片子,抱孩子上戶口時,故意選了“渺”字存心想噁心苗英,報復她在孕期對自己的吆五喝六。
苗英自然很生氣,但她還在坐月子,婆婆又跟公公離婚獨自去了城裡當保姆打工,沒有回鄉下照顧她,她什麼事都得自己來,她實在沒那個精力和丈夫吵架。
後來,事情一多,她也就把改名這件事忘記了。
生下苗渺後,苗英和丈夫的婚姻持續了兩三年,終究還是堅持不下去,在苗渺三歲時,兩人正式離婚了。
那時候,還沒有離婚冷靜期,兩人當天到民政局就立馬扯了離婚證,工作人員也沒有勸,那個年代經濟騰飛,婚姻也非常不穩定,離婚是尋常之事。
丈夫不要孩子,苗英沒辦法,只能把孩子送到母親家,自己出外打工。
背井離鄉去外面打工,親人不在身邊,苗英就和老鄉玩得好,經老鄉介紹交過幾個男朋友,男朋友們不僅不大方,還要蹭苗英租的房子住,苗英也就慢慢淡了。
租金、生活費、水電費、孩子的撫養費、過年過節還要孝順母親,經濟的重擔壓在苗英身上著實讓人喘不過氣。
倉廩足然後知禮節,吃穿都窘迫的時候,道德也就不值一提了,但苗英也幹不出殺人放火的事情,她只是找了個有錢的男朋友,而這個男朋友恰好有老婆而已。
苗英最開始很是羞恥,但慢慢的,她發現周圍的人都幹著和她一樣的事情,還有些丈夫親自為自己妻子找情-人,她也逐漸融入了這個環境。
張哥對她也挺好的,給她買了兩室一廳的房子讓她住,每次來看她都不會空手來,人也幽默,不會像丈夫一樣脾氣暴躁。
人在外鄉,能有個知心人和自己說說話,苗英覺得也挺好。
但苗渺很噁心,那年苗英還在東莞打工,是的,被包養也是需要工作的,張哥又不會按月發工資。
暑假,苗渺跟著老鄉坐了一天的長途臥鋪汽車到東莞,落腳在老鄉親戚上班的地方,虎門的養豬場。
那天,母親買了旺仔小饅頭來接她,小饅頭和母親都是香香甜甜的,苗渺擠在母親懷裡,眯著眼笑,覺得這就是一輩子最幸福的時刻了。
但很快,母親身上香甜的味道就逐漸變了。
苗渺某天被母親打發出去買零食,回來後,她怎麼敲母親的房門都敲不開,明明裡面傳來電視的聲音,但房門怎麼都敲不開。
當時的苗渺還不知道為什麼,高三的苗渺已經明白了,那是成年人的苟且。
後來,苗渺回憶起那天開門時,男人像豬肉一樣赤裸的上半身,總覺得格外噁心。
苗渺不被人喜歡,但她自小讀書成績好,唯獨在學校裡她能得到正視和認可,她將書本上的知識和觀念奉為圭臬,她難以接受“包養”、“小三”這種不道德的事情。
尤其違背道德的還是她心中最信賴的母親,她還得幫著母親去遮掩,也就是那一天起,母親權威的形象在她眼中逐漸破碎。
她每次接受母親的錢時,都會在心中揣測是不是那個男人給的,母親出賣自己的身體換取金錢供養女兒,這種事實讓苗渺無比厭惡自己。
所以,這次聽到母親為了自己的學費準備去東莞時,苗渺下定決心,去流浪吧,不要回去了,這樣自己就再也不會成為母親的負擔了。
她就是死,也不能接受母親為了自己的學費再次出賣身體!
林晴雪安靜地聽完苗渺的講述,指尖滑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