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罰你為奴十年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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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獄中所有犯人對宿主的忠誠度+1,忠誠度值1。】
注:忠誠度最高值為100,且忠誠度只升不降,直至最高值為止,且忠誠度包括但不限於犯人。
許安大喜,沒想到待在這裡,還有這種特效,每天增加一點忠誠度值,只要待滿一百個時辰,豈不是能收服一百多個永不背叛的手下?
包括但不限於犯人,也就是說只要來這個牢房裡的人,時間累計達到一百個時辰,就會成為自己手下。
隨即,許安心中又冒出一個疑問,犯人或者來大牢的人的數量是不斷增加的,難道為了收服他們,我要一直待在這兒?那樣的人生豈不是太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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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來說就是無期徒刑!許安才不願意這樣做。
【宿主只需要待滿一百個時辰,然後隨意任命一個忠誠度滿值的人為牢頭,就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
看到系統給出的解釋,許安如釋重負。
突然,系統自動提示音響起。
【叮~甲字號犯人家屬送給縣令紋銀五百兩,即將釋放出獄,宿主是否同意放人?】
“同意和不同意有什麼區別嗎?”
【同意:縣令獲取五百兩銀子,甲字號中犯人出獄!
不同意:縣令失去五百兩銀子,成為罰沒收入,歸宿主所有!甲字號犯人繼續坐監!】
“這還用考慮嗎?傻子才會選擇同意!”
許安毫不猶豫地選擇了系統面板上的不同意按鈕。
【叮~宿主獲得罰沒收入五百兩,存放於系統空間之中。】
一小堆白花花的紋銀立刻出現在系統空間裡,很是壯觀。
許安心中大快,五百兩銀子在這個世界,絕對是一筆數目不小的鉅款了。
甲字號裡可是殺人犯,即便是趙家的人,靠著家族的勢力,也得出點血才能疏通關係,讓縣令放人。
許安還有一點不明白,縣令收了銀子,同意放人,自己雖然不同意,但是胳膊能擰得過過大腿嗎?
李清風是七品的知縣,手握山陽縣五十萬百姓的生殺大權,而自己只憑借系統,能阻止他放人嗎?
:()穿越大寧,開局覺醒獄神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