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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直接像強盜一樣在家裡“零元購”,看到啥拿啥。
“秦淮八豔”之一的柳如是便是遭遇了這樣的事情。丈夫錢謙益去世後,她與年幼的女兒每日被親戚堵門要錢,柳如是最後不堪欺辱,憤恨自縊,這才保全了丈夫的家產和女兒的名聲。
清初小說《醒世姻緣傳》也有一個類似的故事。故事中的顯夫人本是朝廷官員的妻子,受封“誥命夫人”。可天有不測風雲,丈夫和兒子先後去世,顯夫人成了絕戶家的寡婦。
可“誥命夫人”的頭銜對親戚來說並沒有什麼威懾力。家裡值錢的東西統統被捲走。最後,還是因為亡夫的小妾有了身孕,男女還尚未可知,顯夫人這才逃過身無分文、流落街頭的命運。
第二種方式便是吃流水席,男戶主死後,家中沒有男丁,親戚們就借弔唁之名逼迫絕戶家中的女人大擺流水宴席。這種流水席會持續兩三個月,周圍的鄉親也會來湊熱鬧,把沒有男性家庭成員的家當作免費大食堂,直到吃光全部財產。
如果絕戶家裡的女人拒不擺席,這些親戚還會聯合本地的鄉紳“幫忙”變賣家裡的田產,用這筆錢來擺流水席,直到把絕戶家中的錢吃完為止。
第三種方式,也是最常見的方式,就是強行過繼一個兒子。男戶主死後,為了取得財產,本家親戚會窮盡辦法在同宗中選擇應繼之人作為嗣子,過繼給沒有男丁的絕戶家,以此來延續絕戶家的香火,繼承絕戶家的財產。
古代之所以會有吃絕戶這種恐怖的制度,主要還是因為古代男尊女卑。女性在財產繼承這一塊,沒有任何繼承的權力。不過在清代,這種情況到是有所改變,據清代的《大清律例·戶律》記載“戶絕財產,果無同宗應繼之人,所有親女承受”。親生女兒只有在確實沒有男性繼承人的情況下,才被允許繼承財產,屬於財產繼承順位的末位,這較前代已經算是一大進步。
但在清代的現實情況中,滿足條件由女兒繼承戶絕財產的情況少之又少,大多數情況下這些財產都透過“吃絕戶”的方式被瓜分殆盡。因為“吃絕戶”的方式之多,花樣之繁,完全讓人瞠目結舌,這也是為什麼在清代,雖然有法律規定,但親生女兒幾乎沒有取得戶絕財產的例子,因為都被本家親戚透過“吃絕戶”的方式搶走了。
而古代之所以會產生吃絕戶的現象,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觀念。在一個宗族中,女子被認為是“外姓人”,將財產交給女子就是交到了外人手中。與其這樣還不如宗族親戚來瓜分。
二是古代女子大多比較柔弱。遇到親戚上門暴力搶奪,很難透過自己的力量逼退他們,因此只能任由親戚肆意妄為。
三是官方層面的默許。即便在清律中有著財產繼承的詳細規定,但在絕大多數鄉村之中,宗規族約就是最大的“法律”,“吃絕戶”是歷代沿襲下來的陋習,卻被認為是維護宗族勢力的“良方”。而朝廷的管轄權在當時又很難觸及鄉村,反而要依靠這些宗族長輩維護秩序,所以對於“吃絕戶”這種事一直抱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歸根結底,還是香火傳承和男尊女卑的觀念作祟。“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香火斷絕”的男戶主會被認為愧對先祖,是整個宗族的罪人,這也是男女地位不平等的根源。因為在古代女子不被認為可以延續香火!“吃絕戶”本質上是觀念在吃人!正因如此,古代人才會為了生一個男丁而不停的納妾生子,其目的除了傳宗接代外,還有就是為了防止自己死後被親戚吃絕戶的事情發生。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清代的遺患繼續在後世荼毒著女性。《民國民律草案》沿襲了清朝繼承製度,將女人的繼承權利限制在“無子”和“守志”的基礎之上,將女兒的財產繼承順序排在繼承人的最後一位。而在一些偏遠地區,“吃絕戶”的現象甚至流傳至今。
段智鳴在瞭解了吃絕戶的內容後,決定幫助劉巧雲。
就在這時,劉巧雲暈倒了。
段智鳴見狀,連忙叫軍醫過來給劉巧雲診治。
軍醫在給劉巧雲把玩脈後告訴段智鳴,劉巧雲是因為懷孕,加上情緒激動,這才暈倒。
得知劉巧雲懷孕了,段智鳴感到非常的高興。因為劉巧雲懷孕了,這就表明劉巧雲在東宋的律法上有希望能拿回她被吃絕戶的財產。
於是,段智鳴問道:“她懷的是男孩還是女孩?”
“回皇上,九成是個男孩。”軍醫回答道。
聽到軍醫的回答,段智鳴稍微鬆了一口氣,但同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