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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智鳴透過捕快說的話中出現的這一字兩詞,懷疑捕快的收入可能真的很低,而且低的超出自己的想象,要不然那個捕快在回答自己的問題時,也就不會在回答中加入“逼”和“三餐不飽”以及“一貧如洗”這強烈的一字兩詞的字眼。
段智鳴的懷疑確實沒有錯,捕快的收入確實是少得可憐。
據歷史記載,捕快雖然相當於現代社會中的警察,是負責維護治安的執法人員,但卻是當時社會中最低賤的人之一。因此,他們每年只有十兩銀子的收入,一個月連一兩銀子都不到。這樣的收入,也就夠捕快一個人吃飽飯而已,但卻無法養活家人。
於是,為了有足夠的錢來養活家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捕快只好去貪汙,收受賄賂。
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捕快的地位雖然低賤,但並不代表他們不懂得“靠山吃山”。
通常,捕快靠敲詐勒索斂財。比如捕快奉命捉拿盜賊,他們往往會先向事主索取酒食、路費,案件如果沒有偵破,對事主來說,既丟了錢財,還要在捕快這裡被搜刮一道,蒙受雙重損失。
至於一些心狠手辣的捕快,他們乾脆有意挑選那些有過前科的富戶,找個由頭誣陷他們,然後慢慢敲詐勒索。假如遇到不識相的富戶,捕快乾脆直接把他扭送進衙門,來個屈打成招,到頭來還是得拿錢消災。這樣一來,破了財不說,還要受一番皮肉之苦。
捕快還會侵吞贓物,這也是他們斂財的套路之一。通常,抓獲盜賊後,州縣官員都是命幾名捕快一起去起獲贓物,這就給了他們上下其手的機會。他們往往會以此為名肆意闖入百姓家裡翻箱倒櫃,趁機搜刮民財。或者是,起獲的贓物,還沒等到事主來認領,捕快就先自行瓜分一道。
利用職權敲詐勒索和侵吞贓物還不算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捕快往往和盜賊蛇鼠一窩、沆瀣一氣,這才是他們最為可怕的地方。嘉慶年間官員卓秉恬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捕役藉盜賊以漁利,盜賊仗捕役為護符。這句話非常形象地概括了當時捕快和盜賊蛇鼠一窩、沆瀣一氣的現實。
雍正皇帝的寵臣田文鏡曾在一份奏章裡直言,在各類衙役中,捕快最為狡猾,他們原本都是盜賊,後來改邪歸正做了捕快,自然瞭解本地賊窩所在。捕快和相鄰地區的同行互通訊息,所以,他們往往能輕易獲取盜賊下落的訊息,他們捉賊自然像探囊取物一般容易。
捕快有這方面的優勢,這使得他們一方面既有利於捉賊破案,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他們和盜賊勾結。嘉慶年間就有官員上奏稱山東捕快和盜賊狼狽為奸,捕快和盜賊分贓,捕快也給盜賊們送信。
對於一些腦子好使的捕快來說,勾結盜賊就是他們成為“名捕”的不二法門,“名捕”要有保護盜賊的能力,當需要立功的時候,立刻就能把盜賊捉拿歸案。清代劉衡和曾國藩等名臣都曾想改變“捕快和盜賊蛇鼠一窩”的弊政,但都收效甚微,直到清末也沒能解決這個問題。
可以說,捕快貪汙受賄,有著各種各樣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收入過低,無法養家餬口。
為了證實自己的懷疑,段智鳴在第二天下了早朝後,就來到御書房,查閱了關於記載捕快的書籍,從中找到了關於捕快收入的內容。果然,書籍上記載證實了自己的懷疑,捕快的收入遠遠低於他的想象。
段智鳴聯想到昨天那些因貪汙而入獄的捕快說的話,不得不承認他們說的對,他們收受賄賂,確實是朝廷和他們的上司逼的。如果他們的收入足夠他們養家餬口,那他們的確不會去冒著觸犯國法的危險去貪汙受賄。
透過捕快貪汙受賄的原因,段智鳴現在不得不承認另外一個事實,那就是高薪養廉並不是錯誤的,而是對的。因為高薪養廉是保證官吏廉潔的基礎,也是最重要的。當然了,高薪養廉並不是要給官吏極高的工資去防範他們貪汙,只是要確保官吏的工資足夠他們和其家人的日常開銷。如果一個官吏的收入無法滿足自己和家人的日常開銷,時間一長,別說官吏自己,就算是聖人,也會做出貪汙腐敗的事情出來。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為此,段智鳴決定,制定跟捕快有關的法律條文,在法律上提高捕快的收入。只有這樣,才能徹底根治捕快貪汙屢禁不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