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這豬蹄是證物!不能吃!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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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這香氣太離譜太誇張了,開著窗都吹不散,絕對不正常。
“我敢說,他肯定是往裡面加違禁物了!要是沒有的話,就罰我把那兩桶豬蹄全吃了!”
眼鏡女警氣得口水都噴了,手指往她腦袋上一戳:
“這是懲罰嗎?你這是饞人家的豬蹄,我都懶得說你!”
而造成一切的始作俑者,蕭嵐,正在會議室裡,鎮定地炫著他的三個果盤。
豬蹄的香氣對他來說毫無影響,對他來說,這只是一道小菜。
他還沒上硬菜呢。
要是他掏出一份佛跳牆,那不得真讓“佛”跳牆過來大吃特吃。
“也不知道檢測得怎麼樣了。我還要去菜市場買豬蹄呢,可別耽誤我下班啊……”
正念叨著,會議室的門忽然開了。
“出來了!結果出來了!”
,!
前來報訊的人非常激動,拿著一紙證明的手都在顫抖。
“結果沒有問題,犯人舉報的違禁品壓根就沒有。
至於其他的大腸桿菌、金黃葡萄球菌什麼的,這些我們慢慢查就行了,你趕緊回去吧!”
說著不等蕭嵐反應過來,就急急忙忙地推著人往外走。
蕭嵐還想帶走他喝剩一半的牛奶呢,本著不浪費的原則嘛。
奈何西南分局的同僚們特別急,幾乎是接力地將蕭嵐抱了出去。
等蕭嵐回過神來,他人已經在警局外面。
手上被塞了電動車的鑰匙,旁邊是裝著保溫桶的電動車。
而西南分局的大門猛然緊閉,連之前開啟的窗戶都關上了。
蕭嵐一頭霧水。
怎麼回事……之前留他下來的時候還熱熱情情的。
怎麼現在像趕瘟神似的把他掃地出門。
難道嫌蕭嵐在會議室裡吃得太多了?
早說你們分局的果盤只能擺著看,不能吃,蕭嵐也不是非吃不可啊。
搖了搖頭,蕭嵐跨上自己的嫉惡如仇小吃車,開車離去了。
目送蕭嵐背影離開,警局裡轟然爆發一陣歡呼。
“解脫了!他終於走了!”
“我們終於不用再受這香味折磨了!”
“受害者們”將鼻孔裡塞著的紙團一個一個噴出,像在發射禮花。
又一把扯掉塞在領口處吸口水的餐巾紙,像揮舞著綵帶。
:()我就搶個豬蹄,怎麼判死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