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四海商行、原料和招工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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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棉紡織業的開始。
布匹生產的第二個問題則是招工。
平安鎮棉紡織工坊在第二天就放出了招紡織女工的訊息,日薪35文,相當於月俸一兩,管一日三餐,提供集體宿舍,招收工人2000人,平安鎮周邊,有售賣過土地給平安鎮的家庭優先。
明末萊蕪地界,一般的體力勞動者,如普通僱工等,日薪大約在10-15文錢左右。
普通技術工人,像普通木匠、鐵匠等,日薪能達到20-35文錢。
而有特殊技能或經驗豐富的工匠,日薪則可能超過四五十文錢。
陳平安的紡織工坊招工,直接就是日薪35文,這已經都是普通技術工的頂峰了,而且還管一日三餐,這訊息一放出去,前來應聘的女工絡繹不絕。
明代紡織業空前繁榮,官營和民營紡織業規模龐大,對勞動力的需求大增。僅靠家庭式紡織難以滿足市場需求,於是大量招收女工以擴大生產規模的事情普遍存在。
所以平安鎮這邊僱傭女工做織工,在明末人的思想觀念裡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並不會存在什麼阻力。
平安鎮紡織工坊招工的訊息又是護商隊挨個村長貼出招工佈告,並且還有識字的護商隊士兵守在招工佈告前仔細解釋。
聽說紡織工坊的東家就是護商隊的東家陳平安,萊蕪縣各個村子裡的百姓們立馬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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