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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煮成了肉湯。
“有什麼了不起的?不就一個畜生麼?”
“哪寫著你名了?你是狗麼有個狗兒子?”
“吃了就吃了,你又能怎樣?”
“小雞崽子滾遠點,一會兒不高興連你也吃。”
那是泓英第一次殺人。
也是第一次決定要做一個領袖。
就在聽了這些話之後。
看著鍋裡翻滾的油花和地上染血的毛皮,泓英一雙眼眸泛起湛藍的光芒,身上燃燒起粉紅的烈焰。
將面前四個成年男人燒成了灰。
那一年泓英八歲。
她在憤怒之下覺醒了神威,卻發誓,將這份來自地獄的力量,永遠用於守護。
那之後她仍然撿過很多人。
不是剛剛末日之後的日子,流浪的動物基本都已經異變無法收養,泓英就開始撿人,撿無家可歸、被稱為“野狗”的少年少女。
她給他們賴以生存的家,也透過他們壯大潛夜的力量。她帶著他們走南闖北,也給他們難得的溫馨。
想要做到這一切,她必須要做領導者。更何況她爹本就是把兄弟幾個的老大,有這份領頭人的派頭。
包括她床頭的那扇蝴蝶骨。
那確實來自於一個很不錯的少年,泓英像收留啟明一樣收留了他。
可他有一次偷偷逃出龍巢,身死異鄉。
泓英找到他的時候,他只剩下半幅屍骨。泓英就將拿蝴蝶骨帶回龍巢,留在自己的房間。
她告誡自己,要變強。
強大到真的可以保護這些撿來的人。
可是,她親手送走了啟明。
是她答應了曙光龍首的考驗,可在啟明被逼到絕路進入死門的時候,她卻無力回防。
“泓英,鴻英?”
啟明的聲音傳入耳朵,泓英迷茫的睜開眼,竟然看見了這小子的臉。
“我死這麼快麼?這就到地獄了。”
她曾經殺人、殺鬼、殺魔神。
從未妄想有朝一日能逃離地獄的審判。
被黏糊糊的膠囊吞噬無法掙脫,她只是不甘,卻並不恐懼。但是竟然看見啟明這小子,原來人死後真的會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