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考成法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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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不要,就只能清廉辦事吧!”
楊榮默然,也不反駁,他只是不贊同給胥吏開放升遷渠道,因為這對國家來說是個威脅,但具體有什麼好辦法解決,他同樣也想不出來。
朱高熾聽著楊榮他們討論半天,也沒說出個所以然來,索性直言問道:“林先生,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解決問題?我等著實是想不出了。”
“很簡單,考成法。”
林煜也沒再繼續賣關子,乾脆地公佈了答案。
這也是歷史上張居正改革時提出來的,並進而推廣全國的一套專門用於官吏考核的新法制度。
“考成法”到底好不好用呢?
何止是好用啊,簡直就是為了大明而量身定製的!
明朝初年,實際是有對官吏政績進行考核的制度,依據明初時候朝廷的定製,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謂之“京察”,地方官則每二年考評一次,謂之“大計”。
但懂的都懂,到了明朝中後期,由於吏治的迅速腐敗,法令不暢,這些考察制度或流於形式,或成了官員黨同伐異的工具。
張居正親眼見識到了大明官場的醜劇和制度變質,也深切認識到不僅要對各級官吏進行定期考察,並且對其所辦各事均規定期限辦妥,而執行“考成法”的重要特點就是所謂的“立限考事”、“以事責人”。
用後世的白話來講,就是績效考核制度!
沒錯,早在幾百年前的大明萬曆年間,就已經有揹著績效考核的牛馬了!
不對,這些被績效折磨的可都是官老爺,再苦一苦官老爺們,罵名由陛下來擔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