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上書房、軍機處、九部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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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事件;比部郎中、員外郎負責通會內外賦斂、經費、俸祿、勳賜缺乏物資,以及軍用物資、器械等事;司門郎中、員外郎,管理門禁關卡出入登記,以及各地上繳失物的處理。
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國家農、林、牧(軍馬除外)、漁業之政,以及諸司官署辦公所需紙筆墨之事。所屬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員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員之職田、諸司官署公田的配給;虞部郎中、員外郎,掌苑囿、山澤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給和畋獵之事;水部郎中、員外郎,管理河流過渡、船艫、溝渠橋樑、堤堰、溝洫的修繕溝通,以及漁捕、漕運諸事。
六部長官稱為尚書,正三品,副官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在李二郎的堅持之下,另外增設了三部:監察部、醫藥部和農業部。
這一來,唐國行政體系由上書房管轄吏部、工部、刑部、兵部、禮部、戶部、醫部、農部八部。
監察部被李二郎從九部獨立了出來,與上書房、軍機處同級。負責監察百官、制訂律法等等,只對李二郎一人負責。
監察部的職權極大。李二郎直接將原來刑部和各級地方官審案、判案的權力全都移交給了監察部。
也即是說,刑部和各級官衙以後只負責偵辦案件、鎖拿嫌犯、緝拿逃犯等等,無權審判案件。
李二郎的目的很簡單,他這是想要讓唐國最終實現司法完全獨立。讓唐國所有官吏每時每刻都清楚他們頭頂上懸著一把利劍。真正做到皇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做到吏治清明,這樣唐國才能長治久安,國祚綿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