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級 (第2/2頁)
朱門大亨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奇妙書庫www.qmshu.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散人玩家拿下。
當林凡再次看到銀行資訊的時候天已經快黑了,沒錯,他一覺睡到了晚上7點鐘。
睡醒後的林凡揉了揉自己惺忪的睡眼,下意識的開啟手機,發現銀行傳來的3條資訊,一下子就清醒了。
又是15w多進賬。
林凡一下子感覺自己已經邁入了社會精英階層,12個小時就掙了30w。這還打什麼工。
就在這時,林凡肚子咕咕叫了起來。
林凡摸著自己的肚子,又看了看桌子上放著的半哥沒吃完的麵包。
“肚子呀肚子,跟著我這麼多年你受苦了。哥帶你吃點好的去。”
,!
林凡在自己狹小的出租屋內穿上了衣服,直接出門。
他現在租住的地方是城中村中的一個合租房,而旁邊就是個垃圾場。以前不怎麼覺得,可是今天林凡覺得這個味道實在太難聞了,他都不知道自己這兩年的時間是怎麼在這裡度過的。
“哼,明天就換地方住。現在嘛,先想想吃什麼。”
透過狹小漆黑的走廊,林凡走出了租住的正院。
碰巧,房東大媽此時跟他照面。
房東大媽姓劉,看面相就不是好相與的型別。一對三角眼上下打量著穿著背心拖鞋的林凡。
“哼,我說林凡,你這個月房租也該交了。”
林凡以往還可能對自己這個房東客客氣氣的,不過今天也不知道怎麼的,可能是小人得志,也可能是手裡有錢底氣也足了幾分。
於是不冷不熱的回答道。
“不租了,明天我就搬走。”
看到林凡這種態度,房東大媽明顯一愣。
“哼,沒租夠時間押金可不退,別怪我沒提醒你。”
林凡現在肚子餓的咕咕叫,再者幾百塊錢的押金現在對他來說也不算多少錢,憑藉著幸福者退讓原則,林凡根本就沒理會房東大媽,徑直走了出去。
走了老遠,還能聽到房東大媽的無能狂怒。
半個小時後,林凡找到一家看著還不錯的火鍋店,之前跟同事聚餐的時候來過,也算是物美價廉。
林凡原本想找個更貴一點的店,可是最後他還是走進了這家曾經來過的地方。原因無他,更高階的地方他也沒去過。
想到這裡,林凡不僅為自己悲慘的童年默哀三秒,從小到大他也沒什麼朋友,也沒有家人,能活這麼到20歲也算是奇蹟了。
林凡抽了抽鼻子,蘸上芝麻醬將涮好的牛肉一口吞下肚。
:()我一個喪屍,發動屍潮很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