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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行至新澤西州一片荒郊沼澤地,肯尼讓赫舍停車,他興奮地和嫻泰嘰裡呱啦地講了一陣,然後用不太流利的西班牙語對赫舍說:“在這兒扔屍體倒挺不錯的。”
&esp;&esp;到了紐約,他們先住進離蘇爾曼大廈不遠的聖雷金斯酒店。附近的居民和店主們還記得,總看見肯尼一天到晚在周圍的街區轉悠,還看見他和嫻泰經常出入於高階餐館。
&esp;&esp;6月14日,肯尼用墨尼·蓋林的名字搬入蘇爾曼大廈的1b房間。伊琳·蘇爾曼的感覺沒錯,他一直在監視跟蹤老太太,還在筆記中詳細記下伊琳每天的生活規律,何時起床,何時午睡,何時到何地散步,和什麼人透過電話,特別是,和誰提到過他,等等。
&esp;&esp;6月0日,肯尼化名安東尼·溫,打電話給會計師兼公證員唐·奧其,說他需要公證一份檔案,想出高價請唐跟他走一趟。還說是一位旅館經理向他推薦的唐,約唐先到那家旅館的前廳碰頭。肯尼的目的實際上是要先觀察一下,看唐·奧其是不是一個人赴約。肯尼從旅館把唐帶到蘇爾曼大廈的1b房間,昏暗的燈光下,唐看見一位紅棕色頭髮的老婦人坐在床上,她穿戴著睡衣睡帽,鼻樑上架一副紅框眼鏡。肯尼向他介紹說這就是本樓的業主蘇爾曼夫人。唐覺得她看上去比檔案上寫的8歲要年輕得多。
&esp;&esp;要公證的檔案是一份房產轉讓契約。業主伊琳·蘇爾曼將這棟至少值400萬美元的公寓樓作價9萬轉讓給大西洋有限集團公司。這是嫻泰“交換”計劃的一部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嫻泰接下來應該再起草一份棄權契約,由大西洋集團公司將桑塔馬利亞產業轉讓給伊琳·蘇爾曼。9萬美元實際上是兩者的差價。
&esp;&esp;轉讓契約上伊琳·蘇爾曼的名字已經簽好了。唐·奧其要嫻泰裝扮的“伊琳”重新簽字,他解釋說他必須親眼目睹簽字方可蓋章。嫻泰猶豫了,說她還得再考慮一下。唐·奧其後來告訴警方:“她沒有任何證明身份的證件。她說她的駕駛執照和護照都丟了。”唐無法確認喬裝打扮的“伊琳”是否就是嫻泰,但他肯定肯尼就是那位“溫先生”。
&esp;&esp;。提包的最底下,用一方白色絲帕包著的,是那把殺害了達威·卡茲丁的點二二簡寧式手槍。拉瑞趕緊撥通了霍賽·慕尼茨的手機,幾位律師當時正在刑事法庭附近的伏爾利尼餐館。拉瑞還沒來得及說出轉讓契約和手槍的事,專案組的警探們已經堵在了他的門口。
&esp;&esp;“霍賽,我這裡來了些警察,他們要拿走黑包。”拉瑞對著話筒說。
&esp;&esp;“他們有沒有傳票?”律師問。
&esp;&esp;“沒有。”
&esp;&esp;這不成問題。警探們馬上打電話給公訴小組。0分鐘後,一位法庭工作人員把傳票送到了伏爾利尼餐館。
&esp;&esp;嫻泰經常對肯尼講:“一般的人只用百分之五的腦子,我們用百分之七十五,所以這世上沒幾個人能玩得過我們。”這次她算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跟斗栽大了。
&esp;&esp;黑提包裡的兩本筆記是嫻泰所有筆記中的最後兩本,日期為1998年5月至7月,最後一款記錄的日期是7月日。裡面記載了許多與伊琳·蘇爾曼有關的事,但可惜仍然沒有提供任何可能找到伊琳的線索。
&esp;&esp;從這兩本筆記中辦案人員終於知道了,出現在蘇爾曼大廈1b房間的第三個人叫赫舍·安東尼奧·阿爾法利,是5月中旬肖·利托逃跑後,嫻泰和肯尼找來替代他的。肖·利托告訴洛杉磯警方,他害怕嫻泰、肯尼會加害於自己,因為他知道得太多了,特別是關於謀殺達威·卡茲丁一案。
&esp;&esp;根據筆記本中所記載的赫舍父親家的電話號碼,辦案人員來到佛羅里達州貝爾格拉附近一個古巴移民集居的房車區。赫舍的父親說他已經好久沒有見到兒子了,不過一旦有了赫舍的訊息他就會與警方聯絡。
&esp;&esp;幾個月後,老人果然把兒子帶到了當地警署。赫舍說他是6月18日逃跑的,因為嫻泰母子拿他當奴隸使喚,還不付他工錢。在蘇爾曼大廈的1b房間,赫舍的崗位是在門口。他們要他從貓眼監視樓道的動靜,詳細記錄何人何時出入蘇爾曼大廈,哪位員工在什麼時候做什麼,特別是蘇爾曼夫人的行蹤。在肯尼搬入1b房間後的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