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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對一個男人而言,打女人——如果她不聽話。”
&esp;&esp;格拉門博士認為,託尼“在與女性相處時特別敏感和易怒”。
&esp;&esp;真正大爆冷門的,是199年8月4日薩頓專案組與邁克·斯卡克爾的談話。邁克告訴調查人員,他當年也對警察撒了謊。1975年10月0日晚11點0分左右,當他們哥兒幾個從泰利恩家回來後,他並沒有上床睡覺。在11點40分到1點0分之間,他又外出轉了一圈,併到過作案現場或現場附近。以下摘自薩頓報告:
&esp;&esp;從家裡出來後,他朝威爾士街跑去,經過莫克利家,向右拐進一條車道。順著車道一直走到盡頭,來到那棟房子的一樓窗戶前。邁克稱他以前曾數次來這裡偷看房間裡的女人(未提名字)。在大多數情況下,該女子未穿衣服。這一次,女人穿著睡袍似的衣服躺在沙發上。邁克看了一會兒,又來到莫克利家的房前,爬上一棵樹,朝一間他以為是瑪莎的房間裡張望。他對著窗戶叫了幾聲:“瑪莎,瑪莎。”但無人答應。邁克說,他後來在樹上直至達到。從樹上下來後,他走到威爾士街一盞路燈旁停下來。邁克說他當時覺得在後來發現瑪莎屍體的地方“似乎有人”。他“衝著黑暗”叫了幾聲,又順手撿起幾塊石頭之類的東西朝樹叢裡扔去,但還是覺得很害怕,便一溜煙跑回了家。他從房子的後面轉到前面,發現所有的門都鎖上了,於是翻牆從二樓自己臥室的窗戶爬進去。他覺得他在外面呆了有0到45分鐘,到家時大約是後半夜1點0分,然後他就睡覺了。
&esp;&esp;據專案組的偵探們分析,這段話有幾處值得懷疑的地方。一是邁克反覆陳述他在案發現場附近奔跑、叫喊、扔石頭,還專門提到威爾士街上的那盞路燈,似乎不是無意的。很可能他知道有人看見了他,聽見了他,或是他自己在現場留下了什麼蛛絲馬跡。要知道,dna鑑定技術是在0世紀90年代才發展起來的。重新立案鑑定物證很可能把他牽扯進去。
&esp;&esp;二是邁克說他爬上的那棵樹正好就是瑪莎房間窗前的樹。瑪莎養的兩隻寵物貓就經常從那棵樹上出入。
&esp;&esp;莫克利家的房子稱得上是巨宅,如果邁克不能肯定那到底是不是瑪莎的房間,又剛好找對了,這種巧合似乎有點離譜。
&esp;&esp;三是邁克爬到瑪莎的窗前叫她的名字,好像是為了故意給人一種印象:他不知道瑪莎不在家,更不知道瑪莎已經被害。
&esp;&esp;最值得懷疑的是,邁克說當他回家的時候,發現所有的門都上了鎖,於是只好翻牆從窗戶爬進去。據薩頓偵探們從斯卡克爾家人及工作人員處瞭解到的結果,斯卡克爾家從來不鎖門。那邁克為什麼不敢堂而皇之地從隨便哪扇門走進去呢?他是怕人看見什麼嗎,譬如濺到身上的血跡?
&esp;&esp;如若真是邁克·斯卡克爾殺了瑪莎·莫克利,那麼作案動機又是什麼呢?邁克與瑪莎同齡,他們之間的交往早於託尼與瑪莎的交往。瑪莎在她的日記中寫道,兄弟倆都對她有意思,但她更鐘情於託尼,對邁克則要“多加小心”。薩頓偵探們在調查中得知,不少人知道邁克和瑪莎的關係非同尋常,有些人甚至直言不諱地稱瑪莎為邁克的“女朋友”或“前女友”。邁克的姨媽蘇·列諾茲就對專案組說過:“瑪莎·莫克利曾一度是邁克的女朋友。”以下是薩頓專案組關於這一點的結論:
&esp;&esp;大量的證據證明,邁克與瑪莎曾有過男女朋友的關係。也有人證實,託尼和邁克曾經為了瑪莎爭風吃醋而大動干戈。由此我們推斷,當邁克一行人在9點0分開車去泰利恩家以前,託尼與瑪莎之間的挑逗和調情使邁克大為不快,甚至大為光火。
&esp;&esp;而且,邁克那天也喝了不少酒,後來又在泰利恩家裡吸了毒。
&esp;&esp;當薩頓偵探事務所剛從羅斯頓·斯卡克爾手裡接過這宗案子時,傑姆·馬菲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請他以前在聯邦調查局的老同事們幫忙分析作案人的性格特徵。傑姆·馬菲請的是一個叫做“學術分析所”的私家公司,該公司的專家大多曾就職於聯邦調查局。以下是專家們的分析結果:
&esp;&esp;該犯年齡為14至18歲,住家離被害人不遠,只需步行便可到達。其家庭的社會和經濟層次與被害人相當,能頻繁地與被害人接觸。在學校和家裡均表現出行為、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