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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場面,拿著它的隨便什麼人都能具有“法官”的性質。
當它敲在某本法律文字上,宣判某人有罪時,那人就會主動地把所有自己觸犯的,法律文字里標為犯罪的事說出來。是真的罪犯就能極快加大破案速度,但問題是,即使沒有犯罪的人,被宣判有罪後,也會說出罪行。
“犯人”會把周圍某些犯罪事件攬到自己身上,事無鉅細地說出“自己的犯罪事實”,即使客觀上,他沒有時間和能力去犯罪。甚至“案發時”還四肢癱瘓的人,也能說是自己大半夜翻過圍牆,和男主人搏鬥一番後,槍殺一家人。
而反過來,宣判某人無罪後,即使是真的犯人,也會認定自己無罪。然後,會有一個倒黴蛋,來認領罪名,詳細地說出作案過程,即使案發時他還在地球另一端。
“這哪是依照法律審判,明明就是拿錘子的那個人,想怎樣就怎樣。”
堂而皇之的“儀式”,無關正義的“審判”,充當陪襯的“條文”,拿著錘子的不應該被稱作“法官”,純粹是封建時代的暴君。
“這幾十次下來,我都沒有‘認罪’,也就是說,我也免疫這種‘審判’?”
“嗯,是這樣。也可以認為,你是真正的無罪之人。”
“世俗的法律無權審判我,這樣是不是更帥一點。所以,為什麼要來做這個‘無罪證明’呢。”
“是為了接下的一個任務,它只有‘無罪’的人才能接近。”
“找個無罪的人這麼難......還是說,得這個錘子認定的無罪之人才行。”
“遵紀守法的人是很多,但那個收容物和宗教有關。那個宗教認為,人生來就有‘原罪’,所以...一開始篩選出的志願者,最後都沒能靠近。”
“這麼抽象啊,所以不是選,要造一個‘無罪之人’出來?可是,我也只是免疫了審判,不代表我就沒‘原罪’,那玩意檢測罪行的機制,也是意識上的嗎?”
“不確定。的確是有一些搞不清楚的地方,可目前為止,能透過x-444檢測的,就只有你一個人。一些研究員認為,不能被檢測,施加,審判出罪行,也算是‘無罪’,畢竟罪名都是人定義和施加的。”
“關於‘無罪之人’,很多情況......”1225的確想講清楚,但資訊有限,她只能困惑地翻著手機裡的檔案。
“算了,沒事。哎,好吧,我也就跟你能問一問,真要我去,我又不能不去。不過我很好奇,這個錘子,審判過...‘正常’的案件嗎?”
其實我這都不算個問句,不出幾個有違常理的審判,異常的錘子又怎麼會輕易被發現。
“審判過,但具體案件,檔案裡沒提。只說是三件錯案。”
“哦,這樣啊。”
那就至少是有三個倒黴蛋遭受了無妄之災,說多不多,說少也不少。於八十億人而言,不值一提,但於個人而言,又是三個,乃至更多個家庭的悲哀。最可氣的是,真兇還逍遙了若干時間。
細想一下,其實很矛盾。執法是需要一定人情的,因為法律與“正義”無法完美一致。但同時,人又不是完美的,執掌生殺大權,或是解讀法律的人,可能是個愚人,甚至“暴君”......
算了,細談也沒有結論,只希望“世俗”不會出現x-444這種情況。
而比之“不完美的圓”,生來就有“原罪”這種東西真的可笑,不知道那個尋找“無罪之人”的,究竟是何方神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