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被抓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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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緩緩地說道:“根據最高議會下發的《執法行為規範》中
第二百二十七條:執法過程必須出示證件和調查函。
第一百三十九條:協助調查者可以要求有律師在場,並通知其家屬去向。
第五十三條:執法過程必須全程錄影,不得剪輯,篡改。”
陳亦鵬博聞強記,幾個法律條款說出來後,調查局的人都不由自主地皺起眉頭。
不過那位高階調查員卻不為所動,面無表情地說道:
“陳先生,你對條款很熟悉,但是你可能不知道,在最高議會出具的解釋說明中強調過。
調查局辦理案件有特殊性,在案件偵破階段可以進行保密,我們有權扣留你四十八小時。
我叫段弘,這是我的證件,請現在請跟我們走。”
這個高階調查員亮出了自己的證件,陳亦鵬也沒有了理由,他不想給對方任何藉口,於是配合地坐進了調查局的車裡。
那幾名保鏢也同樣被扣留了,並沒收了所有的通訊器材。
而陳亦鵬被帶走之後,沒有多長時間,蕭紅鯉就知道了。
四個精銳保鏢同時失去聯絡,本身就透著不同尋常的意味。
蕭紅鯉穿好衣服,衝著白芸咆哮道:“給我查!要是我老公出了什麼事,你們都要死!”
蕭紅鯉都不敢想會發生什麼事情,整個人彷彿置身於無盡的深淵,精神都快要崩潰了。
吳歌打完電話走進屋子,讓白芸暫時離開,然後狠狠給了蕭紅鯉一耳光,說道:“給我冷靜點!事情還沒有到最壞的地步,你急什麼?”
“你是不是已經查到了,是誰?費雪還是蕭婉芳?”蕭紅鯉冷冷地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