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取名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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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跨過書房的門檻,就看見了一張碩大的書桌,上面擺滿了很多盒子以及堆疊的像小山一樣的綢緞。
羅陽緩步走到書桌前,回頭望了一眼守在書房門口的侍女。
“你們把這些綢緞搬走換個地方”
冬梅試探性的開口詢問。
“先生可是要綢緞入庫?~~”
“嗯是的”
四名侍女連忙快步走了進來,每人吃力的抱上一卷綢緞,魚貫而出
而羅陽則不再關注開始“搬貨”的侍女,好奇的挨個翻看著整齊擺放的那些盒子。
有的盒子裡面,裝的是土地契約,有的是房契,更多的則是“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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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的律法本身是不準買賣奴隸的。
而朝臣家中使用的奴婢,多數都是罪囚連坐,抄家後的罪犯家屬
也就是說,這些“身契”等於是這些奴婢僕人的身份證明。
當然了。這張紙,並不是唯一能證明身份的檔案,在朝廷是有檔案存檔的。
實際上,就不存在小說中講的那種,將“賣身契”丟給奴婢,就等於歸還了她的自由身這種“想當然”的事情。
這些被懲罰的奴婢僕人,其實等於後世的“服刑期間”。
想要更改身份?那是需要向朝廷請示,最終需要朱元璋簽字特赦的。
一旦朝廷那邊的檔案做了更改,羅陽手中的這張“身契”,其實就沒有意義了。
你看身份階層,就是從不同的事件上,潛移默化的被區分開的。
而這些奴婢為什麼不跑?
那是因為她們貿然逃跑,就等同“越獄”,被抓到就直接砍頭了
有期變死刑
羅陽將這些各種契約,小心的放進書桌後的櫃子中。
然後將注意力集中到了桌上唯一的一個盒子上。
那個盒子裡,裝著一疊製作精美的紙張“寶鈔”。
剛才羅陽已經數了一下,足足有五千貫,可問題這不是銅幣,而是大明發行的紙幣“寶鈔”。
“這玩意兒好像沒幾年就要大幅貶值啦可得要趕緊換成金銀,哪怕是銅幣都行啊”
看著這些寶鈔,羅陽忍不住下意識的低聲兒呢喃著。
:()朱元璋懵了,大明火車滿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