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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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另一個是’成就’。孩子早期和父母生活,如果體驗到了很多的愛和理解,那麼孩子就會從父母的眼睛裡看到了一個可愛的有價值的自己,這種價值感只是關於‘我是一個值得被愛的人’這樣的事實。之後,孩子會把這種認識慢慢的內化,形成對自己的積極認識。”
&esp;&esp;“反之呢?”明錦心。
&esp;&esp;“反之,父母對孩子的內心需求毫不在意,非得強勢的給孩子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安排他們的一切,那麼,孩子體驗到的會是深深的缺陷感,會覺得自己天生是個次品,是不值得被愛的,當然也就看不到自己作為一個‘自然人’的價值了。試問,一個從心底就覺得自己是不值得被愛的人,怎麼會有源自內心的自信呢?”
&esp;&esp;寧有光的話,讓在場的人都進入了深思狀態。
&esp;&esp;周堂想了想,反問道:“我也發現,很多早年不被父母待見的人,長大之後似乎也挺自信的,起碼外表看起來是這樣的,這是因為什麼?”
&esp;&esp;寧有光答:“這就涉及我們作為一個‘社會人’的價值感了,這主要源自於我們對自己的能力和成就的認可。也就是說,即使幼時我們沒有感受到來自父母無條件的愛,但是我看到了自己的能力以及由此取得的成績,我也體驗到了價值感。比如我學習成績好,比如我能賺很多錢,比如我社會地位高……一個相信自己能力的人,在自己的專長領域,自然是自信的。不過他的內心深處,或許依然有缺失感,那種愛的缺失和不滿,只是被他隱藏的很深,外人難以窺見。當然,是人都希望自己二者兼得,既被好好愛過,或愛著,也有屬於自己的能力和成就。這種狀態,是真正能使一個人達到飽滿融通的境界,達到接納自己接納世界的境界,也是最為真實的自信。”
&esp;&esp;趙隨也提出疑問,“現在不是好多父母都擔心會溺愛孩子嗎?完全的接納和理解的孩子,滿足孩子的需求,不是溺愛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