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鬥爭原則 (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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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全村人到齊後,趙驥登臺講話:“鄉親們,我們是紅軍,是給窮人做主的軍隊”。
“我們今天來梁輝村,就是要幫大家去清除掉不公平的佃租和利息,讓大家的日子能過得輕鬆一點”。
人群中頓時傳來一陣騷動,但卻無人敢於喝彩叫好。
趙驥叫劉煥和曹路搬出一口箱子,當著全村人的面開啟,取出厚厚一摞子契約紙來。
“這些都是大家以前定下的租約和借據,我已經看過了,佃租輕則每畝一百斤,重則有超過兩百斤的,這還沒算租牛、借種和借農具的花費”。
民國時期,水稻的畝產視土地肥沃度一般是在四百斤至兩百斤之間,也就是說佃農通常需要把自己一半甚至一多半的收成交給地主。
除了固定的佃租,還有其它很多各種名號的苛捐雜稅,比如春季翻土需要跟地主借牛用時,要交一隻三斤重左右的“牛腳雞”當租金,逢年過節還得拿出瓜果、豬肉、糕餅等禮物獻給地主,否則來年就很可能因為“不懂事”而租不到地。
就算你家中自己有田,不用跟地主交租和送禮,那你也必須分攤承擔全村需要繳納的政府稅收,因為地主總有辦法把稅賦轉移到你的身上,然後逼得你破產把土地賣給他。
如果遇上年景不好,農民還不得不跟地主借糧借錢才能活得下去。
:()從長征開始:十軍團的絕境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