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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婦孫氏,立刻想起驗屍時哭得最傷心的少婦,當時就想詢問,卻被男人帶走了。他當即傳召西村裡長帶村婦孫氏前來。一看,正是那名少婦,便知她定是知情人,讓她從實說來。
村婦孫氏如實交代了事情經過。原來,孫氏孃家在離尼山黃土村五里外的柳村,她常回去探望。上個月,她摘了些野果,覺得味道鮮美,就送了些給生病的母親。母親吃後神清氣爽,拉著她聊家常,不知不覺到了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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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留她吃晚飯,她怕天黑不好走,就沒吃,往回趕。經過那座舊屋時,天已黑了,幾個流浪漢正在屋前升篝火做飯。孫氏因看不清路,便上前討火想做個火把。沒想到流浪漢們調戲她,她開口大罵。
流浪漢們惱羞成怒,將她按住,她拼命掙扎,還咬破了一個流浪漢的手。流浪漢們用土塊塞住她的嘴,脫下她的衣服,那個被咬破手的流浪漢還用她的腰帶勒她,竟把她勒“死”了。流浪漢們驚慌之下,將她的“屍體”抬到後院,用廢棄木材掩蓋,拿走腰帶和衣服後逃竄。
半夜時分,孫氏甦醒過來,她扒開木材露出頭,卻因身上木材太多無法起身,只好呼救。也怪她命不該絕,屠戶陳三為給肉鋪送肉,天不亮就上路,經過舊屋時聽到喊聲,找到了孫氏。
他想搬開木材救她,孫氏卻拒絕說:“我現在赤身裸體,如何見人?你別救我,快去村裡喊我丈夫拿衣服來!”陳三覺得有理,又怕她有閃失,便留下黃狗看守,跑去喊她丈夫。孫氏丈夫得知後,拿了衣服跟陳三來到舊屋,救出孫氏。孫氏穿好衣服後,向陳三磕頭致謝,哭訴了自己的遭遇。
孫氏丈夫咽不下這口氣,找里長訴冤。里長認為要報案就得先找到罪犯,於是讓他和自己一起查訪。可查了幾日,毫無頭緒,沒想到陳三又被人殺害了。因為陳三對他們有恩,如今慘死,孫氏夫妻非常傷心,孫氏丈夫懷疑是因為陳三救了孫氏才得罪了流浪漢,所以驗屍那天孫氏哭得特別傷心,他怕惹事,就把孫氏拉回了家。
林知縣瞭解情況後,當即讓流浪漢們與孫氏對質。當場發現一名流浪漢手上有被咬破的痕跡,正是勒暈孫氏的兇犯。人證物證俱在,林知縣便用刑訊,流浪漢們最終受不了,交代了謀害陳三的經過。
原來,他們得知孫氏沒死,怕她報案,自己會被驅逐,便四處打聽,得知是陳三救了孫氏,就懷恨在心。他們知道陳三每天摸黑上路,便在其必經之路埋伏,將他打翻在地,又打又綁。這時黃狗衝出來咬他們,一名流浪漢大腿被咬掉一塊肉,至今還瘸著。他們用打狗棍打跑黃狗,見陳三不動了,就捆上石頭把他扔進河裡。他們沒想到黃狗會引來店主,撈出陳三尸體,更沒想到官府會查到他們。
案情大白,林知縣開始擬判。這些流浪漢殺了陳三,還曾謀殺孫氏,按律應將主謀斬首。這些流浪漢都動了手,本都可按“加功”量刑,但畢竟只死了一人,全判死刑有些過分。於是,林知縣將被孫氏咬傷的流浪漢定為主謀,判斬刑;被黃狗咬傷大腿的定為“加功”,判絞刑;其餘流浪漢按不加工處置,判杖一百、流三千里。擬判申報後,很快得到批覆,該斬的斬,該絞的絞,其餘的被流放。
處置完流浪漢,林知縣責令里長安葬陳三,並把黃狗葬在陳三墳邊。安葬那天,林知縣送來一塊石碑,上書“義犬冢”三字,還有數百字的墓誌銘,稱讚黃狗“犬智由義生,犬亦足千古”。
如今170多年過去,尼山黃土村已沒人記得曾經有這樣一隻黃狗,為了主人,它找到肉鋪店主,又奮力撈出主人屍體,最終與主人一同長眠,令人感嘆歷史的滄桑。正所謂:畜生尚且知天性,人類為何少真情。
:()山村聊齋